索引号: 016008808/2020-03696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0-2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6 11:08:55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0年,是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制度落实年、基础夯实年和体系建设年。县政府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均有较大调整。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行政执法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确保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令第118号)《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今第79号)和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人员及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的通知) (宝司发[2019]62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

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是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各镇(街)、各部门要强化认识、提高站位,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严格梳理审查执法主体、执法职权和执法人员,为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奠定基础。

(一)严格梳理行政执法主体。全面梳理行政执法机关的机构性质、执法主体类别和执法职权类型等基本情况,结合全省政务事项梳理工作,重点核查行使的行政执法权是否具有法定依据,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现行有效;委托执法的,是否具有法律、法规、规章的委托依据,委托手续是否完备,委托权限是否清晰;行使相对集中行政执法权的,授权依据是否充分。

(二)严格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清理审查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对已经领取《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核查是否正式在编、在执法岗位,凡是不符合该条件的,一律取消其行政执法资格,收回行政执法证件;领取国务院部委或者其他机关制发的行政执法证件的,核查证件制发的依据,凡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应当申领省政府统一印制的《陕西省行政执法证)。

二、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行政执法证件是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依法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有效证件和身份证明。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对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建位法治扶风发挥着重要作用。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规定,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审查发放流程》(附件1),经过申请报送、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审核批准、制发证件、上网公示六个步骤,确保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工作高效运转、协调顺畅、有序统一。

(一)严格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是关键环节。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资格审查管理制度,严格审查申请报送的《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附件2),凡新申领和换发执法证件人员,必须是执法单位中承担执法任务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各行政执法机关一律不得为合同工、临时工、工勤人员等非在编在岗人员申领执法证件,严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

(二)强化培训考试。培训考试是基础环节。各镇(街)各部门要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目录》(附件3),切实加强培训工作,不断提高执法人员能力素质。新建立的网上试题管理系统包含单选题、多选题及判断题,考前随机组卷。组织考试要严格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考试考场规则》(附件4) ,确保不出问题。考试不合格的执法人员,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三)做好服务保障。服务保障贯穿全过程。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做好新申领和换发行政执法证件各环节的服务保障工作,尤其是针对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主体、执法职能和执法人员变化,结合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实际,认真梳理统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人员情况,抓紧修改证件管理系统中执法人员工作单位、执法类别〔见《陕西省行政执法类别》(附件5)〕等信息,保证执法人员及时取得新换发的行政执法证件。要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对镇和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统筹做好镇和街道执法证件管理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是管理证件的重点。各镇(街)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管理,重点抓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促进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此次清理、申领、换证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按照文件规定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核定本单位名称变更、执法人员变化、执法人员信息填报、申报等工作,确保填报的人员信息真实准确,执法依据有效、完整。各单位务于2020年10月26日前将《扶风县行政执法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8)、《扶风县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登记表》(附件9)、《扶风县注销并收回行政执法证人员信息表》(附件10)、《办理陕西省行政执法证的函》、《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表》,行政执法机关“三定”方案及执法依据。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司法局法制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