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0-03699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11-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1-17 14:04:35 浏览次数:


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司法局决定在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组织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的组织

此次案卷评查工作由司法局组织实施。行政执法部门分别负本部门及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行法案卷评查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评议总结、评先工作。

二、评查范围

20197月1日至20206月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行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赔偿和其他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执法案卷,主要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评查为主。

三、评查的内容

    案卷的评查内容要突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其中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重点是事中公示和事后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点是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的全程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与文字记录衔接等;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点是法制审核的内容。具体有:

()行政执法行为主体具备行政执法资格;

(二)行政执法行为有现行有效的法定依据;

(三)行政执法行为程序符合法定步骤和法定时限;

(四)行政执法行为所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五)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准确,裁量适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使用符合法定要求,文字和音像记录内容清楚有效、衔接紧密、格式规范;

    (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过法制审核;

()行政执法文书送达符合法定形式与要求;

()行政执法决定的公开、执行符合法定形式与;

()行政执法文书和材料的立卷归档符合规定;

(十一)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全面规范行政裁量权的意见》〔陕政发2016〕21号行使行政裁量权,符合本系统上级机关或者本机关制定的裁量基准,行政执法文书说理充分。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严格参照陕西省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内容和标准执行。

四、评查的时间和步骤

此次案卷评查工作从2020119日开始,至20201229日结束,共分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119日至1113):各行政执法部门分别确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机构,制定评查方案,印发评查通知,明确评查范围、内容、方法、步骤、时限、标准和要求等。

(二)自查阶段(11月16日至11月25日):各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按照评查内容和标准制作统一格式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表,组织本部门及所属行政执法机构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如实记录存在的问题,逐卷作出优秀、良好、合格或者不合格的评价,其中,96分以上为优秀,90-95分为良好,70-89分为合格,69分以下为不合格。并按照案卷总数分类计算百分比,建立案卷评查档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措施。

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工作完成后,要认真总结,将自查自评情况于1126日前书面报县司法局,同时,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优秀行政执法案卷标准,优中选优向县司法局推荐一定数量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名录。

(三)抽查阶段(121日至1222日):市司法局将根据自查工作开展的情况,对各县区、市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书面反馈被查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具体抽查单位、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结阶段(1223日至1229):自查、抽查工作完成以后,县司法局将对县级各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优秀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遴选,组织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观摩和交流,案卷评查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表彰。

五、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办法》对案卷评查的组织、范、方式、时间、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按照《办法》的要求周密部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同时,要把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与案卷评查内容有机相结合,促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行政执法中的落实。

(二)明确主任,抓好落实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安排得力人员严格组织实施,明确评查标准,落实评查责任,确保评查效果。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确定等次的重要依据。对不按照要求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的,要按照《办法》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追究有关机关和人员的责任。

(三)查漏补缺,积极整改加强监督,及时整改。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加强自查和评查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和评查机关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及时整改,达到以评促改的效果,不断提高本部门行政执法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