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0-07346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0-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6-02 10:44:53 浏览次数:

扶政办函〔202031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525

 

 

 

 

 

 

关于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宣传工作方案

 

今年是落实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起始年,又是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和三年行动计划的收官之年。为持续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务院和陕西省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安排,现就集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重点

按照“全面系统、深入扎实、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思路,在全县扎实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贯彻《条例》活动,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条例》、遵循《条例》;各相关职能部门熟练掌握《条例》、落实《条例》;广大企业运用《条例》把握市场规律,抢抓市场机遇,加快发展步伐、维护合法权益。以良好的宣传和培训效果,凝聚起社会各界主动参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强大合力,不断提升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确保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时间安排

《条例》宣传工作与常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同时进行,贯穿全年。

三、重点任务

1.深入解读《条例》。县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政府网站等要充分运用各类渠道宣传宝鸡日报、宝鸡电视台、宝鸡人民广播电台、宝鸡新闻网等媒体刊发的《条例》解读文章、专家学者理论文章和系列评论文章,不断推送国内先进地市《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集中宣传我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要同频联动,形成规模,营造出浓厚的舆论氛围,增强企业群众知晓度。司法行政机关要严格把好内容质量关,确保内容解读准确性和专业性。

2.全面宣传《条例》。结合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职能,全方位、多样化宣传《条例》。一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条例》。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将《条例》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学习,学以致用,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优化营商环境认识水平,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进优化和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的能力。二是广泛开展社会宣传。以“处处都是营商环境、人人都是形象使者”为重点,在全县主街区、社区、车站、商场、工业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等处,悬挂张贴宣传《条例》的内容及相关政策,在沿街电子屏,出租车、电梯等滚动播放《条例》内容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三是将《条例》宣传工作纳入县政务服务大厅、分厅、镇村便民服务站点的服务全过程。在政务服务大厅和网上平台醒目位置刊发《条例》宣传内容,以强大的舆论氛围,增强落实《条例》的普法效果,凝聚起全社会齐抓共管营商环境的强大动力。

3.大力宣讲《条例》。组成由优化营商环境一线工作者为成员的《条例》宣讲小组,深入镇街、有关单位和企业进行《条例》宣讲。一是开展大走访调研。组织召开企业座谈会,围绕《条例》释放的积极信号、体现的发展思维、带来的发展红利、突出的核心亮点等方面进行讲解宣传。深入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服务对象开展《条例》宣传“大走访”活动,围绕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具体举措、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成果等内容进行宣讲,并收集了解优化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措施。二是组织访谈活动。会同县委宣传部,组织县融媒体中心,对《条例》中所涉重点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公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优化营商环境一线工作者、企业家代表进行专题采访,推动提升全县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水平。三是开展经验交流活动。召开镇街、部门、企业等单位人员会议,交流落实《条例》的工作经验、工作成绩,以良好的工作机制,开创扎实落实《条例》工作新局面。

四、任务分工

(一)媒体任务

县各新闻单位要迅速行动,创新思路,精心安排部署,一把手要主动担责,精心谋划,全力做好《条例》的解读和宣传工作;要抽调专人,编排接地气、有温度、有深度的稿件和节目,做到周周有新闻、月月有亮点,持续做好各镇街、部门、园区宣传贯彻《条例》的报道;要全媒体参与、全媒体发声;积极对接中省市有关媒体和网站,加强稿件上送和外宣工作,扩大我县宣传贯彻《条例》工作影响力。

1.对全县学习宣传《条例》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提高企业群众对各职能部门落实《条例》具体措施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开设专栏,图文并茂,深入解读《条例》;围绕《条例》内容,制作微视频、H5等,在“抖音”和今日头条平台上发布。围绕贯彻落实《条例》重点工作开展系列专访;持续推送我县贯彻实施《条例》工作举措、典型经验、成功模式和工作成效。新闻节目、“扶风发布”“扶风新闻”等微信公众号和“爱扶风”等APP要有宣传贯彻《条例》方面的新闻报道;每日刊发一次宣传《条例》公益广告。

责任部门: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兴产业园管委会。

2.在政府网站营商环境专题网页上开设专栏,宣传中省市媒体刊发的《条例》解读文章、专家学者理论文章和系列评论文章;集中宣传全县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每天在网页上刊发宣传《条例》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县级有关部门,各镇街,科技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兴产业园管委会。

(二)县级各部门任务

县级各部门要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围绕《条例》贯彻落实,积极挖掘宣传亮点,做好向媒体组稿、投稿工作;要在本部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和转载我县宣传贯彻《条例》工作报道内容;安排本单位负责股室每周五向市上对口科室、县职转和营商办分类汇报宣传贯彻《条例》所做工作和取得成果;要将《条例》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采用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确保领导干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要积极向中省市媒体、期刊、台网等投送宣传稿件,加强贯彻落实《条例》外宣工作。

1.统筹做好《条例》集中宣传工作。举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班,以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

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

配合部门:县司法局

2.动员社会各媒体特别是新媒体积极参与《条例》宣传,结合“人人都是形象使者,处处都是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落实,确保宣传活动有声有色,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协调中省市有关媒体,提供宣传稿件,力争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陕西日报、华商报、宝鸡日报等中省市新闻媒体和人民网、新华网、西部网、新浪、腾讯等网络媒体刊发我县全面宣传贯彻《条例》稿件,全面完成外宣任务。

责任部门:县委宣传部

3.结合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维护招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秩序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做好宣传工作。组织县电力局等单位开展《条例》宣传,对业务所辖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

责任部门:县发改局

4.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全县“七五”普法学习教育内容,结合“12.4”法制宣传日、普法宣传月等活动,依托“法治扶风”微信公众号,向全县干部群众宣传普及《条例》相关知识;为新闻媒体制作《条例》宣传微视频、H5等提供文案内容上的专业法律支持。

责任部门:县司法局

5.每季度组织在扶企业召开座谈会,讲解宣传条例内容;结合联企活动开展至少两次大回访,收集汇总企业家对于我县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条例》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动员各企业协会积极投身《条例》宣传活动当中,开展《条例》宣传。

责任部门:县商信局、县金融办、县科技局

6.面向广大办事群众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在县政务服务中心业务大厅、分厅并镇街便民服务站点及电子平台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结合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件事一次办”改革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在出租车、汽车站等业务所辖区域开展《条例》宣传,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8.在宾馆饭店、旅游景区、电视节目和业务所辖区域开展《条例》宣传,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县文旅局

9.在业务所辖商圈、门店开展《条例》宣传,张贴宣传标语;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10.开展《条例》宣传,对被执法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县生态环境局

11.组织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单位开展《条例》宣传,对业务所辖企业进行回访、征求意见、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12.在所有银行、保险公司和业务所辖区域显示屏、大厅开展《条例》宣传,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县人行、县金融办

13.面向广大办税群众持续开展《条例》宣传,在办税大厅及电子平台投放《条例》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结合“减税降费”等2020年度重点工作宣传政策。

责任部门:县税务局

14.在分管领域或辖区开展《条例》宣传,在业务场所和电子平台投放宣传视频,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部门: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水利局、县招商服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健局、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县供销联社、县应急管理局、县医保局等部门(单位)

(三)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旅游景区任务

参照宣传方案,结合实际安排各自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宣传氛围,不断挖掘贯彻落实《条例》特色亮点举措,加大向媒体投送稿件力度,扎实搞好本区域宣传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这次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的各项条文。精心制定方案、明确责任,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工作措施“三到位”,确保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突出宣传重点。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以辖区内广大企业以及监管、执法人员为重点对象,以《条例》设立的主要制度和严格的法律责任为重点内容,把宣传工作的重心下移到企业、社区,提高宣传针对性和广泛性。

(三)注重宣传实效。在宣传形式上,多管齐下,推陈出新,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灵活宣传方式,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督促指导和检查,推动宣传贯彻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群体。

(四)及时总结反馈。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做好《条例》宣传落实情况的收集汇总,要积极向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网、新华网等有影响力的媒体投稿,宣传我县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成果。要及时向县职转和营商办邮箱(ffxzzysb@163.com)报送各类宣传活动的动态信息及图片资料。

(五)纳入年底考核。各镇街、园区管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重要性,对宣传工作进行系统部署,确定专人、落实职责、全力推进。县职转和营商办要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和取得成果纳入到年底全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之中,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