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0-04333 | 发布机构: 扶风县政府扶风县财政局 |
生成日期: 2020-08-28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市场监督管理规划,制定有关标准规定,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市场主体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和指导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监管信息,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实施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推动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据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监督,并依据委托开展调查。
5、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监督管理直销企业、直销员及直销活动。指导广告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经营行为。承担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及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指导本县消费者保护,组织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为监督管理,组织查查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质量发展的措施办法。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管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务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负责产品防伪的相关工作。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工作。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制定有关食品安全的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推动建立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组织落实国家和省市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制度计划、重大整顿治理方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负责特殊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统筹规划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建设。依法管理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计量器具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规范计量数据使用。
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标准,负责地方标准相关工作,依法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相关工作。组织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信息反馈。组织开展规范标准化活动,参与有关标准化工作。承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商品条码和标识管理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依法监督管理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措施办法。协调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监督规范认证认可及检验检测市场与活动,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使用环节质量监管。负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和使用环节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16、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负责全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推进全县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促进全县知识产权运用。负责组织指导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1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县委十六届六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始终按照“加快建设‘一地三县’,扎实写好新时代扶风追赶超越新篇章的要求”,整合执法资源优势,充分履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大力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扶贫主体责任,顺利完成了年度各项重点任务。主要有:
(一)以落实便民服务政策为着力点,商事制度改革持续推进。
建立健全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便利注册服务新机制,通过“外网申报--内网审核--外网反馈”登记模式,实现企业登记全程网上办理,进一步压缩办照时间,企业开办手续办结时间压缩至 2 个工作日,深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完善“微信办照”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系统,实现企业登记“零跑腿”。推进个体工商户登记制度改革,优化登记流程,简化登记材料。共发展市场主体2636户,其中中小企业478户,个体户2158户。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打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工作,现场培训网上抵押登记人员36人次,抵押登记42笔,评估值5.9亿元,贷款1.78亿元,注销登记17笔,注销登记7200万元。深入开展无照经营查处,全力推进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企业年报率为94.9%,农民专业合作社 95.8 %,个体年报率97.5%,在全省各县区排名靠前,多次受到省市市场监管局通报表彰。
(二)以抓好消费维权举措为重点,市场秩序整治扎实开展。
开展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的消费维权宣传活动,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信赖和认可,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依托两个平台(全国12315互联网、陕西工商百事通)和七个基层工商所及消协分会,受理各种投诉、举报咨询共110起,其中网络投诉78起。
对辖区互联网通讯设备、搜索引擎、电子商务平台、移动客户端等领域摸排,清理涉黄涉赌网站14条,督促34户网站经营主体亮标经营,移交网站虚假宣传线索5条,已整改3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组织开展了各类商品抽检和专项检查出动执法人员86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896户,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154件。
开展了“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共有28家企业对标达标上报成功,6家企业正在申报审核中,对标达标工作完成率位列全市第二。对全县33家加油站开展监督检查,处理计量投诉4起,开展家电市场效能标识及水效标识的专项检查,共检查家电263台(件),用水产品54件。
(三)以安全有序监管为要求,高质量发展保障机制不断健全
加强特种设备日常监管。坚持把安全大检查与使用环节日常检查相结合,在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夏季高温、冬季低温等事故易发高发时段及“两会”期间、省市县举行的大型活动的敏感时期,加强对旅游景区、医疗机构、车站、商场、公园、宾馆、影剧院等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7人次,检查场内机动车辆39台,电梯35台,大型游乐设施4台,杜绝突发性特种设备公共事件的发生。
以源头抓质量为根本,以培育名优产品为重点全面开展质量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检测机构的规范管理,对东顺检测中心季度巡查3次,巡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52人次。对全县10家县级重点洁净煤配送中心进行煤质抽检40批次,对2家市级重点煤炭销售使用单位抽检16批次。开展工业产品生产领域市级质量监督抽查32次。开展建筑材料、装饰涂料、问题电缆、校服、儿童服装、汽车消费领域、消防器材、危险化学品等各类专项检查,出动人员362人次,全面提高我县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四)以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为出发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稳步推进
对全县生产企业完成全覆盖巡查,出动执法人员195人次,共检查企业34户。对 67家生鲜肉经营单位(含 32家流动摊贩)、110家熟肉加工单位、844 家餐饮单位、153 家学校食堂及托幼机构开展了非洲猪瘟防控专项检查工作。集中开展乡镇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医保定点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联合督查,累计检查县级医疗机构12家次,健康体检中心2家次、乡镇医疗机构50家次、医保定点药店86家次,慢性病定点药店4家次。
生产环节抽检174批次,抽检完成率100%,合格171批,不合格3批次,不合格率1.72%,合格率98.28%。其中,计划内抽检粮食加工品4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调味品20批次、肉制品1批次、酒类1批次、糕点70批次、豆制品14批次、食糖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实现了小作坊监督抽检食品种类全覆盖,地域全覆盖,持证户数全覆盖。流通环节县级食品监督抽检共337批次,其中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20批次,其他食品17批次,合格331批次,不合格6批次,合格率为98.2%,不合格批次已立案查处。配合省市局监督抽检共255批次,其中春节专项抽检11批次,包括发酵面制品、酱卤肉、皮冻、瓜子等;节令食品(端午、中秋)14批次,其中绿豆糕5批次,粽子4批次,月饼5批次;食用农产品230批次。
对全县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销售环节的经营单位开展食品销售者风险分级管理工作,参与评定的单位共1256户,其中A级风险分级1227家,B级风险分级23家,C级风险分级5家,D及风险分级1家,网格监管人员根据风险等次确定监管频次,开展食品监管工作。举办药品经营企业质量安全工作培训暨从药人员岗前培训会,全年累计培训210余人次。对餐饮经营单位油烟排放进行集中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103台,重点推进城区学校食堂、火锅连锁企业的“明厨亮灶”工作,共完成 160户,其中透明厨房72户,视频厨户88户。
(五)以创新发展方式为要求,非公党建工作持续突破提升
针对非公企业党员少、流动性大、活动难组织以及党员学习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按照“五统三联”模式(以非公党建指导站为单位,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主题、统一内容、统一议程,实现党内组织生活联搞、党员思想教育联抓、党工共建活动联办),每月25日统一组织基层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清明前夕,建党98周年、新中国成立70周年前夕,各非公经济组织党组织围绕活动主题,召开各种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主题党日”活动190余次。
(六)以贯彻落实好上级安排为抓手,各项重点任务成效明显
按照县委、县政府及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安排,制定并印发了本系统查处无照经营煤炭和禁燃区内销售散煤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与各镇(街)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共摸排出散煤经营户42户,集中洁净煤配送12户,无照经营散煤30户,规范7户,取缔18户。
对全县农家乐、餐饮单位、集贸市场、中药市场、电商企业、冷库、养殖场所进行全面排查,共摸排餐饮单位825户,农家乐19户、中药企业(含中药店)61户,电商企业29户,冷库68户,畜禽养殖户(含企业、农专、个体)922户,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272人(次),执法车辆249车(次),发放宣传提示贴1500份,逐一签订《野生动物资源保护承诺书》,移交问题线索2条,注销1户,整改2户,变更经营范围5户,改正带有“野生、野味”等字样牌匾8个。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采取召开会议、组织“微课堂”、入户走访等形式,深入集贸市场、专业市场、综合市场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律,共发放宣传资料6000余份,接待咨询群众95人次,进一步扩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社会影响力。出动执法人员632人次,检查社区、广场等66个次,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157个次,检查“保健”类店铺137个,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2次,签订《扶风县直销企业社会责任承诺书》10份,开展主体宣传活动12次,查处经济违法案件3起。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部门决算包括括局本级1个。各基层财务管理体制属局本级报账单位,本级报表含局机关以及包含质量检测检验所、食品药品稽查队、食品药品检测中心、7个工商所,8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在内的18个基层报账单位的所有收支情况。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211名,其中:行政编制96名,事业编制115名;实有人员175人,其中:行政85人,参公事业11人,行政工勤2人,事业77人。本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 75人,已全部移交养老保险机构管理。(人员图如下:)
五、2019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9年收入总计2608.56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万元,本年收入合计2605.56万元,较上年2835.17万元减少229.61万元,下降8.0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基本支出减少。
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605.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 2605.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19年收入图如下:
2、本年支出总计2608.5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1.64万元,较上年2112.37万元减少160.73万元,下降7.61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带来人员经费自然减少;项目支出656.92万元,较上年743.31万元减少86.39万元,下降11.62%,主要原因是省市专项经费相对上年减少。
本年支出构成情况:2019 本年支出合计2608.56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951.64万元,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项,占总支出的74.82%;项目支出656.92万元,为保障完成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监管、商标及户外广告登记的专项整治;12315、特种设备安全、食品安全及行政执法宣传;电梯安全运行监控服务中心运行、法门景区秩序整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等多项行政执法事务的专项支出,在基本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占总支出的25.18%。
2019年支出图如下:
(二)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05.56万元,较上年2835.17万元减少229.61万元,下降8.09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带来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8.56万元,比上年2855.67万元减少247.11万元,下降8.65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带来人员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等人员支出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按功能科目分类)。
行政运行816.28万元,用于系统行政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机关办公、水、电、邮电、车辆维护等日常运行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万元,用于市场日常监督检查管理支出。
市场监督管理专项15万元,用于省市局安排的年度内重点专项检查整治支出。
药品事务14.46万元,用于全县各类药品销售生产的专项监管工作支出。
事业运行472.69万元,用于系统事业人员工资、绩效工作,工作补贴等人员支出。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738.37,用于12315、商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的日常宣传,商标、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准入登记、景区综合治理及行政执法工作支出。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7.88万元,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商品服务支出。
归口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护216.94万元,用于系统人员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5.72万元,用于退休干部的丧葬费、抚恤金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54万元,用于系统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支出。
事业单位医疗27.95万元,用于系统事业人员大病、医疗保险的缴纳支出。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1.91万元,用于系统人员医疗补贴支出。
住房公积金145.84万元,用于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的配套缴纳。
购买补贴8.52万元,用于退休干部购房补贴支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按经济科目分类)
(1)人员经费1792.5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89.79万元,较上年1864.81万元增下降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涉及人员的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等自然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8万元,较上年97.78万元增长下降97.1 %,主要原因是人员病故等情况产生的抚恤金支出相对上年明显减少。
(2)公用经费支出159.05万元,较上年149.77万元增加6.19 %,主要原因是根据业务系统使用需求对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布线更新,支出增加。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
(三)2019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37.4万元,比上年33.33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的力度加大,在车辆运行上的支出增加;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23万元,比上年29.32万元增加16.7%,主要原因是随着市场主体增量提升,执法执勤范围及频次均加大;公务车辆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3.16万元,比上年4万元减少21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控制接待成本,本年共接待80批次500人。
2、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培训费支出1.05万元,较上年减少65.72%,主要原因是节约培训成本,减少外出培训的次数。
3、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会议费支出 1.09万元,较上年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精简会议,减少了开大型会议的次数。
六、2019年度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9年本部门对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8.56万元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和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其中一级项目一个,共涉及金额1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5.22 %。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9.05万元,较上年149.77万元增加6.19 %,用于维持单位日常运转所需的公用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是根据业务系统使用需求对系统信息网络系统进行布线更新,增加整体支出成本。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5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类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末,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20辆,其中机关3辆、经济检查大队1辆、稽查队1辆、7个工商所各1辆、8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各1辆新能源车。当年无购置车辆当年无购置车辆。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个。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扶风公开样表附件3(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