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扶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扶审服函〔2021〕1号精神,特编制2020年度扶风县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来,我局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文件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加强领导、强化措施,提高日常公开意识和工作水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主动公开。
根据(《条例》第20条、21条)业务要求,2020年度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条,其中部门信息21条,财政资金2条。
2、依申请公开。
2020年度,我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3、信息管理。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和网站信息的收集、发布、上报等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4、平台建设。
充分发挥“扶风农业”微信公众号、“农业富扶”微信群等新媒体平台作用,大力宣传全县农业农村工作开展情况。2020年度我局在两个微信平台发布各类信息38次,共90条,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和知晓率。
5、监督保障。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规定,严肃信息公开审核程序,办公室统一负责把关,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专人统一在政府网站进行发布公开,保证公开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科学性,强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见成效,量化责任考核,增强工作效率。组织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更新业务知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
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17 | 835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27 | 12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0 | 1279.78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一是发布公开的信息种类比较单一,工作动态较多,指导性文件较少;二是对政府信息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信息公开力度不强,次数较少。三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严格工作要求,坚持定期发布公开信息,拓宽公开信息种类、丰富公开信息内容。二是严格工作标准,在信息公开规定范围内,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三是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1项,政协提案7件,均已按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