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受理编号 | 备注 | |
1 | 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卢家村一组和三组,渭河南边河滩地耕地上有人盗采砂石,一组被盗了15亩,三组被盗了1亩左右,已无法耕种。另外,每天晚上12时至第二天早上都有人在绛帐镇卢家村对面的清水河扶风段盗采砂石。群众诉求,禁止盗采砂石,保护耕地,恢复耕地。 | 扶风县 | 12月14日调查核实,绛帐镇卢家村一组位于渭河南岸耕地多次被盗采砂石。涉及砂坑总面积3.84亩,另有12.4亩土地因车辆碾压、砂石抛洒等原因使耕作层遭到破坏。卢家村三组位于渭河南岸的耕地被盗采砂石砂石0.41亩。经现场查看,清水河扶风段未发现盗采砂石痕迹。 | 是 | 截至12月18日,卢家村一组,三组砂石吭通过覆盖回填已恢复到位,达到耕种条件。眉县公安局于2021年12月16日对盗采砂石当事人刑事立案侦办。县自然资源局党组给予绛帐镇自然资源所所长提醒谈话处理;绛帐镇党委给予绛帐镇副镇长醒谈话处理,给予予绛帐镇卢家村党支部书记诫勉谈话处理,给予绛帐镇卢家村村委会副主任兼一组组长行政警告处分,给予绛帐镇卢家村三组组长政警告处分。 | D2SN2021121200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