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1-09256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1-12-23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近期,我省西安、延安、咸阳等地先后出现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决定对全县个体诊所(门诊部、医务室)暂停营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12月23日14时起,全县范围内所有个体诊所(包括门诊部、医务室)一律暂停营业,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未设置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坚决不得接诊发热病人。所有发热病人必须到具备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就诊,接受就诊的医院必须对每一例发热病人进行筛查登记、核酸检测,并按照规范流程予以治疗。
三、停业自通知之日起执行,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