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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相关政策访谈

发布日期:2021-05-12 09:20:18 浏览次数:


【主持人】观众朋友大家好,这里是扶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扶风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李向林。主要与大家交流一下教育相关政策问题。李局长,您好!欢迎参加《在线访谈》节目,跟网友朋友们打个招呼吧。

李向林】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本期的《在线访谈》节目。

主持人】:李局长您能不能谈一下八年级学生水平考试报名注意事项?

李向林】:按照我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精神,八年级学生必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考试科目为地理、生物。本县内在校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社会人员在县考试管理中心报名;

户籍和学籍不在本县的考生,原则上应在学籍所在学校报考,学籍学校不得拒绝;也可在户籍所在县(区)报名,应持户籍和学籍材料到户籍所在县考试管理中心进行资格审查,办理报名手续。

主持人】:前段时间中考体育刚结束,能不能谈一下考试政策有什么变化?

李向林】:1、根据宝鸡市教育局2020年12月份文件《初中学业水平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我市体育考试内容有所变化,在原四大类中相关测试项目内容有所增加,考生多了选择余地。

项目1中,在原有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基础上,正式启动了200米游泳项目,该项目考试全市统一在市区进行。项目4中,篮球技能在原单一半场运球上篮项目基础上,增加全场运球,每人测试两次,记录较好成绩。

2、从2021年起,考生因参加各级各类运动竞赛获奖的免试全部取消。

主持人】:高考贫困专项计划政策2021年度是否继续施行,志愿填报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李向林】:按照我省2021年度高考报名文件,贫困专项计划政策2021年继续施行,其相关报考条件、志愿填报办法不变。该批次分为A、B两段,从去年开始,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其中A段为国家专项计划,设置6个院校志愿;B段为地方专项计划,设置4个院校志愿。

其中国家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县;地方专项计划要求考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须在我县农村;两项专项计划均要求考生本人须具我县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我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考报名结束后,我县已完成对符合贫困专项计划的考生县、校两级公示及上报,目前,仅符合条件并已公示的考生才能填报以上两类专项计划志愿。

主持人】:学生资助政策都有哪些,资助标准是多少?

 

李向林】:我县执行的学生资助政策涵盖了从学前教育阶段到大学入学前,资助项目及标准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免保教费(普惠性政策):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在园幼儿(秋季学期开学时满5周岁幼儿)。资助标准为公办幼儿园:全部免除;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减免,每学期按5个月补助(省级示范园每月230元,一类园160元,二类园120元,三类园90元,未入类园60元)。按学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2)生活补助费: 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建档立卡家庭等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结合我县实际将中、小班(秋季学期满3-4周岁)的建档立卡家庭幼儿也纳入资助范围。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生每学期375元,全年补助750元。按学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2、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1)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普惠性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全部免除。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a.寄宿生: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500元,每学年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625元,每学年补助1250元。

b.非寄宿生: 2019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50%执行。即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每年补助625元。学校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3)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为农村学校就读的小学、初中全部学生以及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等四类学生。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400元。享受形式为免费提供营养午餐。

3、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1)免学费(普惠性政策):免费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学期800元,每学年1600元,财政直接拨付学校。

(2)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及其它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为特别困难,享受最高档,每生每学期1250元,每学年2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每学年1500元。通过助学金专用卡发放。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对陕西省境内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免除学费,每生每学年2000元。我县为六盘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职教中心在校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并对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每生每学年发放2000元国家助学金,通过助学金专用卡发放。同时对新入学的陕西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每人再一次性发放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资金,通过家长银行卡发放。

5、大学生资助政策

(1)宝鸡市高等教育入学救助政策: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建档立卡家庭等其它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的形式一次性发放6000元救助金。

(2)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在校大学生,专科、本科每生每年可申请最高8000元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2000元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省级和中央财政负担)

(3)一次性扶贫助学补助:对陕西省户籍、新入学且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高职学生(省精准资助系统下发)。通过银行卡形式每生一次性发放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资金。

(4)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对象为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每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生1000元,通过现金形式发放。

主持人】:李局长,有网友在县长信箱提问说:“他是我县初中的一名学生,因为身体不太好,总是请病假,现在想休学一段时间,在家好好养病,请问可以申请休学吗?如何办理?休学以后又怎么办理复学手续呢?

李向林】:根据《陕西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因病三个月以上不能坚持学习者可以办理休学。办理流程为:

(1)由监护人书面申请,持县级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加盖财政验印章的医疗(住院)缴费票据及复印件,到学籍所在学校申请休学;

(2)由学校初审休学资料,填写休学申请表打印三份,并审核盖章;

(3)学校持学生的休学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教体局教育股,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4)审批通过由学校通过网络学籍系统同步提交电子档案休学变动;

(5)最后,县局教育股进行电子档案休学审批.

毕业学年内一般不予以休学。

休学到期后,可按以下程序申请复学:

(1)休学期满,学生或监护人持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到学校申请复学;

(2)学校持复学申请表及康复证明到区教体局教育股,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签字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3)学校通过通过网络学籍系统同步提交电子档案复学变动;

(4)县局教育股进行电子档案复学审批.

休学期满, 学生身体没有完全康复,可以续办休学手续,休学一年。

主持人】由于时间关系,今天的访谈节目到这里就结束了,非常感谢李局长在百忙中接受我们的采访,让广大群众对教育工作有了全面的了解。李局长,谢谢您。观众朋友们,下期节目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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