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1年5月17日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41件,现将第二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及部门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05 | 扶风县午井镇胜利路三人庄南侧1公里处蓝色铁皮围挡院内长期有人使用大卡车运输倾倒生活垃圾,部分垃圾已被就地填埋,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 扶风县 | 信访举报人反映地点位于午井镇贤原村土壕,紧邻扶常路,现场所倒建筑垃圾为外地车辆偷运,生活垃圾为附近群众私自倾倒,约有建筑垃圾14立方、生活垃圾6立方。群众反映的“部分垃圾已被就地填埋”,经现场挖掘查看无填埋垃圾。 | 属实 | 现场垃圾已清运至县城垃圾填埋场进行集中处理;清理的场地已进行覆土;贤原村土壕进出路口安装了1处通行护栏,设置了2面禁止乱倒垃圾警示牌。要求各村每天至少一次巡查,镇上每星期不少于三次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对发生乱倒垃圾情况的村将及时通报,严肃处理。 | 是 |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年5月9日—6月6日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 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号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8:00-晚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