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8808/2021-06670
发布机构:扶风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05-27 09:42:47
名  称: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扶政办发〔2021〕13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5-27 09:42:47 浏览次数:

       图文解读: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扶政办发〔202113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已经2021519县政府第8常务会议审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525


 

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

 

为进一步加大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力度,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助力“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准确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任务,以实施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契机,聚焦市场主体需求和人民群众关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争当关中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扶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二、2021年七项重点改革工作

(一)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1)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体系,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线上一网办、线下一扇门”。(2)抓好项目生成、区域评估、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等重点任务,开展好联合测绘试点县工作。(3)规范事项管理、优化审批流程,将政府投资、社会投资和小型低风险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5015个工作日以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打造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圈。1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围绕企业开办、项目开工建设等政务服务项目,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2在园区打造创新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事项“一站式”服务点,将“帮办代办”升级为“就近办、集中办”,加快推动项目建设落地。(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建政务服务品牌。1)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为理念,进一步完善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改革,构建城区、园区、镇(街)、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2)持续开展简化企业开办、便利项目投资建设、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优化基本民生保障、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全方位打造“扶务员”政务服务品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诉求渠道。1)制定《扶风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行工单处理办法(试行)》,明确处理企业和群众诉求的相关管理工作,健全督办、考核和问责机制,提高办理质效。2)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发挥社会监督效能。(3)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面对面听取企业家诉求。(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夯实“一网通办”基础。1完成全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办事指南编制工作,推动事项办理规范化运行。2)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60%以上3)推进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扩大“一网通管”应用。1)全面应用“一网通管”,构建“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服务、信用管终身”的智慧监管新机制。(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3)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4)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司法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探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2)在10个重点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3)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建立证明事项信用承诺机制,实现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商信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任务分工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市场主体需求,对标中国营商环境评价标准,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改革经验,全面研判梳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细化分解形成18个方面100项工作任务,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包抓,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具体负责推动实施。

(一)简化企业开办(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1.推行“企业开办一网通办”。1)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行企业登记、银行开户、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等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2)优化企业开办各环节办理流程,压缩开办时间。3)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业务协同办理,实现就近申请、全县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县人行、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降低市场准入门槛。1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破除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2)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3)适当放宽旅游民宿市场准入,合理放宽对连锁便利店制售食品在食品处理区面积等方面的审批要求。(4)建立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完善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制度。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商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年底前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力争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达到100项以上。(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商信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1)对未开业以及无债权债务非上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实行简易注销程序。(2)探索企业注销“一件事”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优化项目审批流程(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5.持续推动“线上一网办”。17月底前统一涉改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和办事指南,逐项明确各涉改部门审批事项管理权限和材料要件,实现标准化、规范化。2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建设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在线申报的知晓度。3)全面使用工程建设项目在线审批管理系统开展审批工作,杜绝体外循环,不断提高线上审批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坚决落实“线下一扇门”。17月底前重点涉改部门派员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专区”;2)加强窗口人员业务培训力度,确保窗口人员能全权受理本部门涉改事项。(3)加强与部门审批股室沟通协调,确保审批工作运转顺畅。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1制订精简优化措施,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办件时间,将政府投资、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缩至9050个工作日以内2)对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将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3全工程建设项目联审机制,细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和运行规则。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强化“审管联动”体系建设。构建“职责互补、政策互通、业务互助、审管互动”的审管联动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向行政审批局开放相关信息系统,在专家评审、现场踏勘、检验检测等关键环节予以支持和协助;在制发、转发与行政审批业务有关文件时,将行政审批局纳入主送或抄送范围;及时将涉及审批业务的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等内容调整情况书面告知行政审批部门。行政审批部门要在确保信息安全情况下,及时将审批结果信息推送至行业主管部门。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项目前期策划生成。1制定“多规合一”项目生成管理办法,建立项目策划生成机制。2鼓励企业通过前期策划生成明确项目建设管控要求、技术设计要点、审批流程、事项清单和材料清单,简化项目后续审批手续。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0.积极开展区域评估。17月底前制定《扶风县区域评估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开展区域评估的事项清单和技术标准,及时公开评估结果。2在科技工业园、新兴产业园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发改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1.推进数字化联合审图。运用全市统一的数字化联合审图系统,开展在线多图联审,实现无纸化申报,全过程数字化监管。(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探索实行联合测绘。抓好联合测绘试点县工作,整合测绘业务,归口成果管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实施细则,梳理涉及测绘的审批事项,出台联合测绘综合技术规程,完善线上平台功能,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形成符合我县实际的工程建设项目联合测绘工作体系,总结试点经验予以全市推广。(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13.推进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联合验收、限时办理”的原则,梳理规范各单项验收工作的验收条件、验收材料清单,8前制定联合验收管理办法。(县住建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气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高电力服务能力(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鲍小凤,牵头部门:县电力局)

14.压缩用电报装办理时间。推行居民用户、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三省”服务。将居民用户、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办电时间分别压减5个、20个工作日以内,未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高压单电源用户、高压双电源用户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6个、22个、32个工作日以内。县电力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实现证照共享、线上审批。加强政府部门与供电企业用电报装信息管理系统的横向联通,依托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用电报装业务线上办理,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用户可在线查询。(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电力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推动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提速。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优化规划路由、项目核准、掘路施工等涉电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明确审批时限,推行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提高办理效率。(县发改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电力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持续开展转供电环节加价重点治理。严格执行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公示最新目录电价标准,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各转供电主体合理分摊共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电费。(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牵头,县电力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包抓领导:副县长谢敏,牵头部门:县水利局)

18.优化用水用气供给。精简申请材料,清理取消行业不合理收费,提升服务水平,压缩办理时限。(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牵头,县自来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优化提升用水报装服务。落实用水报装 3320 模式,探索用水报装“管家式服务”和“一个电话我上门”服务,全面落实“四个一”(一站式、一窗受理、一次性告知、最多跑一次)举措,加快智慧水务建设。县自来水公司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优化提升用气报装服务。精简用户报装、报修程序,加大用户报装接入、故障维修及安全运维等工作,推动报装、报修、购气、障碍咨询等服务掌上办理。县天然气公司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1.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压缩办理时间。(县住建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财产登记便利度(包抓领导:副县长谢敏,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局)

22.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废止不动产登记继承公证,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实现抵押注销登记、抵押登记和抵押贷款“一站式”办结,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间压缩至5工作日以内。(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信息共享。探索推动跨县区办理,方便购房者就近缴纳税费,办理房本,节省时间成本、交通成本。(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4.设立“不动产+水电气网”综合窗口。推动“不动产登记、用水、用气、用电、用网”业务一窗受理和线上一体化办理。(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电力局、县自来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优化缴纳税费服务(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税务局)

25.推行电子发票。1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为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提供全天候智慧、便捷、高效服务。2推动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等有机衔接,加快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等进程。(县税务局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6.简并税费申报。1调整完善财产行为税纳税申报表,全面推行财产行为税合并申报,精简申报资料、减少申报次数。2整合主税附加税费申报表,一次性完成主税附加税费申报。(县税务局牵头负责

27.全面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续深入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办税为辅、实体办税兜底”的办税模式,倡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手机 APP 等网上渠道办理税费业务。(县税务局牵头负责

28.打通办税缴费“最后一公里”。在全县范围内规划建设便民办税点,满足纳税人就近一次办结高频税费事项的实际需求,提高获取和使用税收票证的便利度。(县税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9.提速退税办理。1)推广退税网上申请,减少纸质资料传递,实现退税全流程电子化,加快退税资金到账。(2)精简出口退税涉税资料报送、简化退税办理流程,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 8 个工作日内(县税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1加强财政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2进一步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3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县财政局、县税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1.推广首违不罚。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严格按照全国统一的“首违不罚”清单开展相关工作。(县税务局牵头负责

(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鲍小凤,牵头部门:县商信局)

32.优化外贸服务。简化办理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对有关证件、证明材料、随附资料,实行“容缺办理”。县商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3.便利跨境电商结算。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跨境电商结售汇服务,缩短真实性审核时间,加快资金结算速度。(县人行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解决企业破产难题(包抓领导:副县长张翔,牵头部门:县法院)

34.建立企业破产案件简化审理模式。加强企业信息部门互通,对资产数额不大、经营地域不广的企业实行简易破产程序。(县法院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5.完善互助资金机制。法院与财政部门联动,建立破产费用保障长效机制,加快援助机制落地运行,着力解决“无产可破”破产案件难以启动的问题。(县法院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建立完善破产财产网络拍卖制度。贯彻破产财产网络拍卖细则,推行网络询价机制,保障破产变价依法、公开、透明、高效。(县法院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7.妥善解决企业破产案件职工欠薪问题。就垫付欠薪、后续追偿等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妥善应对职工债权压力大、职工情绪激烈等情况,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县法院牵头,县人社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大企业获得信贷支持(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张国昌,牵头部门:县人行)

38.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1继续实施两项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指导金融机构应延尽延。2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督促金融机构编制授权、授信、尽职免责“三张清单”,加快创新线上金融产品,探索建立首贷、续贷中心。(县金融办、县人行牵头,县发改局、县科技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支持中小企业信贷融资。1)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绩效评价机制,积极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2推进融资平台公司整合升级,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体化运作,创新担保模式,灵活还款方式,提升融资便利度。3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实施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奖励等政策。4推广使用“信易贷”平台,强化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提供数据支撑。5扩大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系统应用,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力进行担保融资(县金融办、县人行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商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0.创新民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1完善符合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特点的信用评级、授信制度,结合企业特点量身打造特色信贷产品,扩大信用产品投放额度。2)深化“银税互动”合作,开展助力小微企业发展“春雨润苗”专项行动,扩大税信贷投放额度。(3探索建立农业生物资产动态估值浮动抵押贷款模式,将活体生物作为抵押物,通过对其各个生长阶段精准估值,转化为银行认可的“标准抵押物”,以评估价值为依据向农户授信,将农户的生物资产转变为发展资本,解决种植养殖业“融资难”问题。(县金融办、县人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税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1.压降融资成本。1)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2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要求,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严禁在企业融资时强制或违规收费、发放贷款时附加不合理条件,变相抬高融资成本。3推广融资担保“县域振兴批量贷”业务,探索银行与政府性担保公司及保险机构合作模式,提供更灵活的贷款保证保险服务,降低融资门槛及综合性融资成本。(县金融办、县人行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加快运行“金融信息服务平台”。强化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引导金融机构丰富平台金融产品,引导中小企业到平台注册,发布融资需求,扩大线上融资对接规模。(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人行牵头,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强中小投资者保护(包抓领导:副县长张翔,牵头部门:县法院)

43.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运行。1持续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规范有序发展,通过中介职能剥离、与主管部门脱钩等措施,切断行政主管部门与行业协会商会的利益关联。2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等收费行为,6 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督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法院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全面清理涉企收费。1)完善公示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严厉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2)加强对中介机构监管,公开中介服务条件、流程、时限和收费标准,坚决查处乱收费、变相涨价行为;严厉查处行政机关为特定中介机构垄断服务设定隐性壁垒或将自身应承担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费用转嫁给企业承担等违规行为。3)清理规范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县纪委监委、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推进清理拖欠企业账款。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要求,对清欠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分步骤、分节点推进清欠工作,确保清理一项,销号一项。2建立拖欠账款行为约束惩戒机制,通过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审计监督等,防止和纠正拖欠市场主体账款问题。(县商信局牵头,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法院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46.持续加强专项问题治理。1围绕民营企业产权保护、转供电加价、违规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医院就诊卡预付款余额退还等突出问题和惠民利企堵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2全面梳理各级政府对企业的失信事项,对政府承诺不兑现、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新官不理旧账”等失信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商信局、县司法局、县住建局、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7.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暴力讨债、串通招投标、破坏生产经营等影响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犯罪行为。(县公安局牵头,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合同执行质量(包抓领导:副县长张翔,牵头部门:县法院)

48.推动多元化纠纷化解。推动中小企业商事纠纷非诉讼解决,全面推行“信易收”“信易调”,运用“信用调解+商账催收”“信用调解+司法调解”的方式,高效化解问题纠纷。(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1完善社会力量参与诉讼服务机制,加大对社区工作者和村委会成员培训力度,发挥基层调解力量,将小矛盾化解在“家门口”,维护社会稳定。2建立调解员名册管理、退出和惩戒制度,加强调解员培训,规范调解员职业道德。(县司法局牵头,县法院、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0.增进智慧诉讼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健全与完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增设网上立案途径,优化立案服务,推广诉讼APP、律师服务平台、24小时诉讼服务一体机等智能化应用。(县法院牵头,县司法局、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1.建立快执中心和执行事务中心。1)开展简执案件的集中执行、集约执行、繁简分流、案件流转,提高执行效率。(2)建立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在各相关单位设置快速办理窗口,把执行联动各项工作纳入各联动部门职责范围。3)探索在银行设置快速通道,便利查控执行案件。(县法院牵头,县司法局、县人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人社局)

52.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1)统筹开展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十大行动,持续落实高校毕业生稳就业措施十五条。(2)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县人社局牵头,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3.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清理取消对灵活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支持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全面推进稳就业保居民就业十大行动,全力以赴稳定就业大局。县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4.加大就业服务供给。1)压减准入类职业资格数量,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清理不规范、不合理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准入要求。2)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县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5.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1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探索合并就业登记和参保登记网上办理环节,实现“网上办”“掌上办”。2推动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3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4)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探索开展超龄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期间参加工伤保险改革(县人社局牵头,县民政局、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健全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1)推广实名制动态就业服务系统,持续抓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2完善就业信息监测、劳动力市场调解与仲裁衔接、劳动者权益保障预警处置等机制,运用“信易调”化解纠纷,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服务水平。(县人社局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7.强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强化劳动监察和仲裁,严格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考核制度,加强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加大对拖欠工资违法失信用人单位惩戒力度。(县人社局牵头,县卫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总工会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财政局)

58.优化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向纵深发展,规范通用类小额项目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落实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全省一张网”。(县财政局牵头,县发改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59.全面压实采购主体责任。全面推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透明,指导和督促采购人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将采购需求管理、履约验收、信息公开等职责嵌入到内控环节,提升内控管理和专业化采购水平。(县财政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提升招标投标便利度(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60.推进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积极使用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推进水利、交通运输等项目进场交易,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1.优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梳理招标投标流程,将部分材料确定为“容缺受理”资料,优化进场交易流程。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62.规范招投标投诉处理。推行网上投诉受理,依法建立招标投标领域信用黑名单制度,将招投标市场主体违法违规失信行为纳入诚信体系并予以公示。(县发改局牵头,县财政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局)

63.完善县政务服务平台。5月底前完成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完善办事指南工作。(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4.规范网上中介服务超市运行。引导企业在“超市”选取中介服务,提高中介服务超市使用率(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5.提升综合窗口服务效能。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要求,全面推行标准化综合窗口服务,实现事项无差别办理,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6.设立“政策兑现”专窗。1)全面梳理现行涉及市场主体的减税降费、行政奖励、财政补贴补助等各项优惠政策和产业促进政策,明确办理流程时限,编制申领指南,对外予以公布。(2)根据企业所属行业、规模等主动精准推送政策,实现政策红利直达企业。(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加强清单管理。1编制公布县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1年版),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制定出台政务服务事项动态调整管理办法,同步建立交叉盲审和动态管理机制。2)公布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目录,逐项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3)公布实行容缺受理的事项清单,明确事项的主要申报材料和次要申报材料。(4)编制公布县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清单外中介服务材料。(5)梳理公示证明事项清单,清单之外不得向企业和群众索要证明。(6)梳理各类强制登报公告事项清单,推动予以取消或调整为网上免费公告。(县职转和营商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司法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8.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更多相关联的审批、服务事项纳入“一件事”链条,提供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形成覆盖企业和个人两个生命周期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69.提供“不打烊”自助服务。城区、园区、镇(街)、村(社区)政务服务窗口,开设7×24小时“不打烊”自助服务专区,分类设置自助办理终端机,提供事项办理、证照打印、免费复印等服务,定期梳理“一证可办”“一照可办”事项,丰富自助办理内容。(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0.推进基层便民化服务。持续加大向园区、镇(街)、村(社区)的赋权力度,规范基层政务服务标准,整合服务资源,完善镇(街)村(社区)网上服务功能,推动基于互联网、自助终端、移动终端的政务服务入口全面向基层延伸,为群众提供登记证明、就医就业、保障申领等民生类高频事项服务,推动便民服务“就近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1.推行全程电子化,审批“不见面”。全面梳理、整合和优化政务服务数据需求和供给清单;加快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档案等互联网能力应用,推动“不见面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2.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1)抓好现场办理“一次一评”数据与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的对接,及时上传参评数据。(2)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五项机制为主体的管理体系,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和“差评”问题投诉反馈机制。(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级相关部门、各政务分厅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73.推进政务服务“跨区通办”。探索推行政务服务跨区域办理,推动线上和移动端申报、受理、办理等深度对接,深化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推动“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实现高频事项和涉企经营事项“跨区通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4.推行“容缺受理”和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和告知承诺制,对不影响实质性审核的非关键要件实施“容缺后补”,将容缺力度与企业信用挂钩,对容缺后补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县行政审批局、县发改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鲍小凤,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75.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和满意度。1)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具体措施》,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铁拳”“利剑”等专项执法行动。2)深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3)开展知识产权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能力和水平(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金融办、县人行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6.构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1)建立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对市场主体信用进行分类监管。(2)建立知识产权严重失信行为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局、县发改局、县统计局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77.实施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1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在赔偿数额之外支持对合理开支进行单独计算,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2对于生产商、制造商等侵权源头领域的侵权行为,依法加大侵权赔偿力度。(县法院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78.落实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1完善“政府+银行+保险+中介”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模式,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政策。2开展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调查,加强与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估机构等合作机构沟通协调,促进银企对接。(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科技局、县金融办、县人行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持续强化市场监管(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副县长鲍小凤,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

79.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1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根据信用风险类别确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2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3)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4)组织开展全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考核工作。(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0.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充分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功能,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1.提升信用监管能力1)年底前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制度,基本建立事中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事后信用联合奖惩机制。(2)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失信专项治理,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10个重点领域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县法院、县委文明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商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扶贫办、县金融办、县人行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2.提高行政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1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明确行政裁量种类、幅度,规范适用程序。3)发布并落实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违规行为免罚清单,全面推动不予处罚条款在执法办案中的正确使用(县司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3.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1)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整合归并执法队伍。(2)根据国家、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通用目录),结合我县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分类制定通用目录并予以公示。(县委编办、县司法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4.坚决守住安全和质量底线。1)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2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县市场监管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5.创新包容审慎监管。1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2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商信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推进包容普惠创新(包抓领导: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姚亮强,牵头部门:县发改局)

86.发挥科技创投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在西部地区设立的创业投资基金、陕西省科技成果引导基金等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科创基金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更多投向科技创新领域。(县科技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7.完善人才服务机制建立充满温度的人才服务保障体系,做好人才服务工作,优化高层次人才激励机制,根据不同产业链领域薪酬水平,围绕创新创业、子女教育、健康医疗、品质生活等方面,集成提供特色精准服务。(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88.加强企业家荣誉激励。1)强化对民营企业的宣传报道,开展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2定期选树先进典型,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推荐申报各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褒奖项目。(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委统战部、县人社局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89.培育壮大创新主体1)构建“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产业园”服务体系,新增高新技术企2户以上,新增科技型中小企业3户以上,新增“双创”孵化载体(基地)2个。(2支持绛帐科技工业园区建成创新驱动引领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全县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县科技局牵头,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及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0.大力引进总部企业。突出“亩均效益”,用足用好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十条政策”,建立健全专班服务工作机制,紧盯世界500强、国内500强、行业领军企业产业布局和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建立招商企业目录,绘制产业招商地图,开展“点对点”精准招商,实行“一对一”对接跟进,招引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链条长、辐射带动强的好企业、大项目落地。(县招商服务局、县财政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1.提高外资企业服务质量。1)贯彻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2)加强外商投资服务和保护,做好重点外贸外资企业联企服务。(县商信局牵头,县招商服务局、县财政局等部门及各镇街、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2.构建亲清政商关系。1)持续开展“干部联企”活动,切实解决企业问题和困难。(2)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企业关切和呼声,推动营商环境改革精准施策。(县职转和营商办、县商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3.加强法治政府建设1)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2)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现行规定,将涉及营商环境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文件纳入清理范围,对主要内容违反《条例》的予以废止;个别条款与《条例》不一致的进行修订;政策不配套、不协同的主动协调。(3)在制定产业发展、资金支持、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政策措施时,实行公平竞争审查。(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4.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理。(县司法局、县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5.优化医疗服务。1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例、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2)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督促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3)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4)在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真实可靠的前提下,允许网络销售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药品以外的处方药。(县卫健局、县医保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6.优化养老服务。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引入社会资本和专业管理服务机构,盘活闲置床位资源,在满足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础上,向其他失能、失智、高龄老年人开放。(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97.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市场主体代表、常住或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代表、工商联代表、无党派人士、媒体记者、城乡居民等群体中选聘100名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等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98.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包抓领导)要加强对包抓工作的协调指导,定期听取各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动改革顺利实施。各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主动与责任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抓好牵头改革任务落实工作,每月25日前汇总牵头任务完成情况及改革创新亮点报县职转和营商办(联系电话:5211471,邮箱:ffxzzysb@163.com)。各责任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积极担当作为。各镇街、各园区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推广经验做法,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99.强化考核督查。考核办要加大“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工作分值权重,充分发挥考核正向激励作用。县职转和营商办要对照《中国县域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明确重点考核任务,细化赋分标准,规范考核程序,进一步提高考核的客观性、公正性、科学性。县纪委监委要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效能监察机制,对全县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营商环境工作职责的质量、效率及效果情况实施综合效能监察,对重点改革任务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效能监察,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依法处理行政过错行为,不断提高政府行政执行力。县政府督查室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督查机制,将相关工作纳入重点督查内容,采取明查暗访、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全面检查和个别抽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职转和营商办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100.加大宣传力度。县职转和营商办要会同县委宣传部研究制定全县营商环境宣传工作方案,围绕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各级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典型案例和取得成效,组织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宣传,努力营造“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个个都是开放形象”的良好舆论氛围。县融媒体中心(县电视台)要确定专人负责,做好宣传策划,通过开设专栏专刊、开展镇街、部门及企业主要负责人访谈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加强营商环境宣传,每周至少刊播一篇信息,并积极向上级媒体推送,做到全媒体联动。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要积极开展重点工作动态报道、政策宣讲、送政策进园区、进企业等主题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成效,每周向县职转和营商办至少报送一篇信息。县职转和营商办、县委宣传部牵头,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及县融媒体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 扶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 扶风县营商环境月例会季汇报年考核制度

3. 扶风县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4. 扶风县加快推进一网通管工作实施方案

5. 扶风县社会信用建设助推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扶风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加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进各项重点领域改革任务落实,改善县域营商环境,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二条 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总召集人,副组长为副召集人。

成员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纪委监委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工商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政府办、发改局、教体局、商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林业局、统计局、民宗局、医保局、供销联社、招商服务局、科技局、扶风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税务局、电力局、气象局、人行县金融办、消防救援大队。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一名领导具体抓,明确一个股室负责具体工作,明确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系。

第三条 联席会议职责:

(一)落实上级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安排;

(二)研究审议全县年度工作要点和拟出台的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政策措施、重要事项、制度方案

(三)统筹协调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问题;

(四)督促检查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政府办,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县政府办分管领导担任。

第五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具体负责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

(二)组织协调对各镇街各部门督查督办考评;

(三)向县政府、联席会议提出工作安排部署、责任追究等工作建议。

第六条 联席会议下设15个专项工作组,牵头单位为该小组组长单位,责任单位为该小组成员单位。组长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成员单位专项工作推进落实,提出考评建议。

专项工作小组名单如下: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县发改局);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组长单位:县人社局);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组长单位:县财政局);

(五)事制度改革组(组长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六)科文卫体改革组(组长单位:县卫健局);

(七)政务服务改革组(组长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八)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组(组长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组(组长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十)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组(组长单位:县发改局);

(十一)方便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组(组长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十二)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组(组长单位:县人行);

(十三)化企业纳税服务组(组长单位:县税务局);

(十四)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组(组长单位:县商信局);

(十五)降低企业运行成本组(组长单位:县发改局)。

第七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专题会议。

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研究议题,经总召集人同意后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加成员单位,必要时可邀请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以外的单位列席。

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贯彻落实。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定期向联席会议报告落实情况。

第八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之间应加强配合和沟通协调,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制度建立、方案制定等重大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必要时提请联席会议审定,确保制定出台的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和制度更加科学合理。

第九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专项工作小组应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主要包括季度、半年、全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结、重点工作任务推进情况、先进经验做法等内容),各成员单位应涉及政策措施落实、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等重要事项应及时报送。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报告。

第十条 联席会议实行日常检查和定期考评制度,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落实到位、积极作为、成效明显的,报请县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或进展缓慢的,报请县政府进行通报批评,对损害营商环境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要根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相关要求,深入查找影响改革推进的堵点难点,主动研究提升行政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工作措施或提出工作建议。

第十二条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专项工作组要按照要求积极参加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十三条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情况,推动会议议定事项落实,全面提升行政服务效能,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2

 

扶风县营商环境月例会季汇报年考核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工作交流,形成工作合力,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月例会制度:

(一)召开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具体召开时间根据工作需要由重点任务牵头单位确定并通知。

(二)参加人员:包抓领导、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及业务股室负责人。

    (三)会议内容:听取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和重点工作计划安排,协调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重点工作,推动改革顺利实施。

第三条 季汇报制度:

根据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安排,由牵头单位汇报每季度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各牵头单位要认真提炼总结工作特色亮点,分析存在问题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意见建议。县职转和营商办随机抽查工作进展情况并予以通报。

第四条 年考核制度:

    县职转和营商办要完善考核办法,细化赋分标准,规范考核程序,组织年终统一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予以严肃问责。

第五条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通知要求按时参会,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须报包抓领导同意。

第六条 各单位汇报要简短精炼,月例会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钟,季汇报汇报时间原则上不超5分钟。

第七条 月例会确定的事项,由相关责任部门负责按时限抓好落实,县职转和营商办负责跟踪督查,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第八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3

 

扶风县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要求,推进更多事项“网上办理”,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管理,重新梳理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外,全部通过政务服务网办理(扶风),形成全县政务服务“一张网”。强化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行业部门专网接入,力争实应接尽接2021年底,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达到60%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编制全县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梳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及时根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动情况,对事项清单要素和办事指南进行相应调整,实施动态化管理。(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5月底前完成)

(二)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按照新编制的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充实完善《陕西省政务服务事项中控管理平台》相关信息要素,全面升级完善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提供完整、准确、规范、便捷的网络技术支撑。(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完成)

(三)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将各行业部门专网平台统一接入政务服务网(扶风),实现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推动电子材料共享互认。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令第716)要求,积极推进电子签章、电子证照等电子材料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规范电子文件的形成、应用和管理,推进电子档案及时完整移交存档。(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统筹协调有关重大问题,及时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推进各项具体工作。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充分利用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主动对接,建立任务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增强改革协同性,提升“一网通办”效率。

(三)加强运维保障。由县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负责,加强政务服务网和政务服务平台运维保障,夯实电子政务基础,强化网络支撑能力,为“一网通办”提供运维保障。

 

 



附件4

 

扶风县加快推进“一网通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双随机、一公开”事中事后监管模式,全面推进一网通管持续升级,进一步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制定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照全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坚持把有效监管作为简政放权的必要保障,依托数字化、信息化手段,系统集成放管服改革监管信息和制度体系,着力事前管标准、事中管检查、事后管服务、信用管终身智慧监管新机制,实现监管业务通、执法数据通、政策惠企通、服务便民通,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一网通管应用。推动各监管执法部门全面应用一网通管。聚焦管好一件事,围绕监管领域中的难点、堵点,通过一网通管实施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管理、专项检查、部门协同等综合监管,推动监管更加精准、更加有效。(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协同监管执法。1+N+8(一个牵头部门、N个协作部门、8个镇街)执法监管基础上,推进跨领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全覆盖、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健全部门联合综合监管制度,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干预,进一步压缩自由裁量空间,让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真正做到管出活力,管出满意。(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将信用信息关联到市场主体名下,实现监管执法与信用评价同步实施。加强日常监管事项风险评估,开展与信用等级和风险程度挂钩的分级分类监管,减少对诚信守法企业抽检频次,加强对失信企业精准监管力度,实施对新产业、新业态包容审慎监管,引导和规范其健康发展。建立信用修复承诺和培训制度,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宽松的成长空间。(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深化审管联动改革。建立审管部门沟通机制和信息反馈机制,实现数据信息开放互联,将一网通办一网通管有效衔接。通过一网通办将告知承诺、后置审批登记等信息推送到一网通管,由监管部门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依法履行后续监管职责,建立审管联动、相互协作、齐抓共管的高效监管机制。(县行政审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及相关行政监管执法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将一网通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组建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照方案要求,聚焦阶段目标,夯实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全力推进落实。

(三)加强督查考核。一网通管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查检查。对工作推进有力、效果突出,全面完成阶段任务的部门通报表扬;对工作开展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5

 

扶风县社会信用建设助推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发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支撑保障作用,推进社会信用建设和营商环境工作一体化融合发展,制订本方案。

一、思路目标

按照中省市统一要求,以助推“放管服”改革、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支撑实体经济发展为导向,坚持“有信可依、信用治理、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原则,加快构建新型信用监管机制,创新信用服务,强化信用约束,实现惠企便民,助推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信用平台深度融合。推进信用平台政务服务、“互联网+监管”等平台深度融合,完善充实自然人、企业法人信用数据库。在行政审批中实现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实行优先承诺办理,对纳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和自然人实行信用约束;在企业监管中实现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全县营商环境、审批改革和社会治理等提供信用依据。(县发改局牵头,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探索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健全我县个人、企业、政府三维现代信用体系,发挥政府在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组织实施政务诚信评价,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县发改局牵头,各镇街、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在电信网络诈骗、互联网信息服务、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扶贫脱贫、考试作弊、交通运输、骗取社会保险、法院判决不执行、生态环境保护、金融等10个领域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行红黑榜制度,对“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恶意失信的市场主体集中公示、精准治理,维护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县发改局、县委文明办牵头,县法院、县公安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证明事项信用承诺机制。按照省市《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要求,完善告知承诺信用管理流程,制订标准规范的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书及履约状况纳入自然人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实现信用承诺闭环管理。(县发改局牵头,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探索个人诚信“信易+”激励场景。全面完成全县公职人员信用建档评级,扩大企业和市民信用建档数量,完成“信易贷”平台注册企业数达150户以上。出台《扶风县个人诚信“信易+”激励应用办法》,提升信用惠企便民服务水平。(县发改局牵头,县行政审批局、县金融办、县司法局、县法院、县人行等部门及各镇街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发改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创新信用建设机制,协调解决工作难题。各镇街各部门要积极做好配合,协同推进工作落实。

(二)加大工作宣传。各镇街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社会信用建设知识,营造全社会知信、用信、守信良好氛围。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社会信用建设纳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加强督查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