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1-06843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6-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在全县集中开展“迎七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10 14:43:21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各专业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有序,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决定在全县集中开展“迎七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安排,进一步强化各镇(街)、各行业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以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重点,坚持企业自查与行业检查相结合、属地检查与暗访抽查相结合,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该罚款的依法处罚,该停产停业整顿的停产停业整顿,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现场办公,依法依规断然采取撤人、停产、停建、停电、停供等措施,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时段。

二、阶段划分

安全生产大检查从6月1日开始,7月5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镇(街)、行业部门和企业自查(6月15日前)。各镇(街)、行业部门要结合行业监管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广泛动员部署;要对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层面检查内容,突出查问题、促整改,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各类企业要对照企业层面共性内容和行业要求,主动开展隐患自查和整改;要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行业管理部门。自查排查6月15日前取得阶段性成效,要常态化进行,贯穿安全生产全过程。

第二阶段:县安委会各专委会督查检查(6月15日至30日)。县安委会14个专业委员会和生态环境局按照检查重点内容,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镇(街)、行业部门和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对各镇(街)和企业开展督查检查,特别是对本行业领域近三年发生事故的企业、各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较多的企业以及不放心的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县安委会14个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要至少听取专题汇报2次,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安排,分管领导要带队下沉到镇(街)和企业,对分管行业领域落实大检查情况开展督查检查。届时,市安委会第二暗访抽查组将对我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暗访暗查,请各镇(街)、各部门密切关注本行业动态,及时与市暗访抽查组对接。各专业委员会办公室要对检查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月28日前报县安委办。

第三阶段:县安委会暗访抽查(6月30日至7月5日)。县安委会派出六个暗访抽查组(见附件),由县级领导带队,采取“四不两直”方式(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对各镇(街)及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暗访抽查。各暗访抽查组要把贯彻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结合起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手段,推动工作任务、工作责任和工作措施落实。各暗访抽查组于7月5日前将暗访抽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镇(街)党委、政府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1.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是否制定《镇(街)党委政府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1年镇(街)政府领导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责任清单》;

2.是否加强应急管理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安全监管及执法队伍建设,保障日常监管执法必需的人员、经费和车辆等装备;

3.是否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

4.党委常委会班子成员是否按照担任的职务和职责分工,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指导督促纪检、组织、机构编制、宣传、政法等部门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5.政府领导班子成员是否对分管行业(领域)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履行直接领导责任。

(二)行业部门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行业部门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强化监管执法、查处违法违规情况;

2.行业监管部门是否组织本行业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

3.行业监管部门是否高度重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安全教育培训和督促企业开展教育培训;

4.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建立并实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每月至少组织行业安全专家(业务骨干)对所辖行业领域开展一次行业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是否对安全风险点登记建档,是否实行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

5.行业监管部门是否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问题实行挂牌督办;涉及挂牌督办事项,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向本级安委会办公室报告,并在限期内完成,安委会办公室跟踪督办。

6.行业监管部门应急预案是否完善,并实现与企业预案、政府预案的衔接和联动,组织和督促企业加强应急演练。

(三)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

共性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的覆盖所有操作岗位的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一岗一清单”;

2.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落实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履行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法定职责;

3.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经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及考核;企业是否建立教育培训制度,从业人员是否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4.高危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及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情况;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是否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是否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风险管控措施;重大危险源是否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制定应急预案;

7.是否建立事故隐患排查、登记、治理、销号制度,落实重大隐患“一隐患一方案”,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并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

8.是否建立并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承诺制度,明确各个层面、各类人员的安全承诺事项;

9.是否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是否存在瞒报、谎报、迟报事故行为;是否存在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是否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行为;

10.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存在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11.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与属地政府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相衔接,并定期组织演练。

行业(领域)主要内容:

1.非煤矿山领域。重点查处矿山企业未经批准或手续不全建设、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以及倒卖、承包、出借等行为;爆破、吊装、重大危险源作业和动火、有毒有害、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使用国家强制淘汰和禁止使用的落后技术设备及工艺等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建设过程中非法转包、违法发包和违法分项发包等违法违规行为。

2.交通运输领域。查处无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从事交通运输经营建设,长途客车、旅游包车、校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非接驳运输的长途客车凌晨0时至5时违规运行,危运车辆违规运营、无牌无证无资质非法经营等行为。严厉查处农用车非法载人以及城市渣土车、水泥罐车等工程车辆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农村道路、桥梁隧道、临街集市、马路市场、临水临崖以及长大下坡等重点区域重大隐患。

3.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点查处无照、无证、超范围生产经营储存危化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已关闭取缔后的小化工、小窝点死灰复燃,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未进行重大危险源备案,精细化工反应装置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且未实施自动化控制,压力管道、容器、安全附件超期未检,特殊作业未执行作业许可,违法采购、违规充装危险化学品等行为。严厉打击非法运输、违规储存、销售超规格或不合格烟花爆竹等行为。

4.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开工建设、无资质施工、施工企业从业人员无相应证书从事建筑施工,层层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脚手架和起重机械倒塌、基坑和墙体坍塌、模板构件垮落、触电等重大事故隐患问题。

5.特种设备领域。重点查处非法制造、安装、使用特种设备,未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测,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等问题,查处不具备安全条件大型游乐设施非法违法经营。

6.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查处大型游乐设施、索道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维修,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7.消防领域。重点检查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企业和区域,查处未按技术标准或未经批准设置消防设施,未按规定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堵塞封闭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行为。严厉打击高层建筑、宾馆饭店、老旧小区、“城中村”、群租房、民宿、歌舞娱乐和老幼活动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高风险区域违法生产经营和违规住人等行为。

8.工贸领域。重点查处涉氨制冷、粉尘涉爆、动火作业、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风险辨识、作业审批等制度不落实,除尘系统不符合规定要求,吊运高温熔融金属的铸造起重机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氨制冷机房不符合防爆防泄漏规定等问题。职业病危害项目不申报、不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不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病健康体检等行为。

9.油气管道安全领域。重点查处破坏损害油气管道、开孔盗油、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管道被占压等行为,油气管道建设不符合技术标准,与人口密集区、铁路、公路、市政管线等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

10.民爆领域。重点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既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迎接建党100周年的客观需要,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要求严。各镇(街)、各行业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积极主动抓好本辖区自查自改。各行业部门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抽调得力业务骨干,进行检前培训,带队领导要亲自审定检查方案,做足检前准备工作,带着问题去,带着成果回。

(二) 落实责任,全面排查。各镇(街)、各行业部门要坚持“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盲点,不能有任何一个疏忽”的要求,认真组织大检查活动,务必把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漏洞和薄弱环节掌握清、掌握透。各专业委员会和生态环境局要结合行业监管职责制定工作措施,协调联动、通力协作,严格落实走到、看到、查到、问到“四到”要求,确保大检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大检查要严格落实任务和责任清单,落实隐患和问题台账,清晰记录检查项目、检查意见和整改要求,推动大检查深入开展。

(三) 突出重点,强化整治。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把重点放在排查重大安全风险和重大安全隐患上。对查出的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行为、事故隐患和问题做到“三见面”,要与企业负责人“见面”,落实整改责任和要求;要与行业主管部门“见面”,落实监管责任和要求;要与辖区主管领导“见面”,落实督办责任和要求,整改结果要经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附件:“迎七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抽查任务分工表

 

 

 

扶风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9日

 

 

 

 

 

 “迎七一”安全生产大检查暗访抽查任务分工表

分组

组长

成员

暗访的行业领域、镇(街)

第一暗访抽查组

姚亮强

李聪科

卢宗信

张  毅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领域

消防安全领域建筑工程安全领域

油气长输管线和电力安全领域

天度镇

第二暗访抽查组

鲍小凤

冯虎成

闫志斌

工业、商贸和成品油安全领域

特种设备安全领域

绛帐镇

第三暗访抽查组

郭小军

许存君

张炳利

张文革

校园安全领域

文化和旅游安全领域

医疗卫生安全领域

法门镇

第四暗访抽查组

苏  明

李公礼

李聪科

张  毅

宗教领域

城关街道办

召公镇

第五暗访抽查组

张  翔

王恭顺

张旭阳

道路交通安全领域

民爆物品安全领域

午井镇

第六暗访抽查组

谢   敏

马科平

刘砚昭

非煤矿山安全领域

农林牧渔安全领域

杏林镇

段家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