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6-02 19:00 浏览次数:

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

关于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截止2021年6218时,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涉及宝鸡市生态环境信访件166件,现将第十八批交办问题办理结果通报如下:

序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涉及区县及部门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17

扶风县法门镇农林村西侧200米处白灰厂长期散发黑烟,并产生刺鼻性气味,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该企业北边炉窑生产正常,南边炉窑于2021年3月1日停产至今,未发现排放黑烟和刺鼻性气味,配套污染防治设施均运行正常。3月31日监测报告显示各项污染物指标均达标排放。

不属实

职能部门将加强日常监管,督促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要求企业加强厂内外环境管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118

扶风县天绛路新庄路口处有私人售卖散装水泥无围挡,也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扬尘污染严重,向环保部门反映未果,请督察组予以查处。

扶风县

该销售点未进行全封闭,未采取有效防尘措施,将散装水泥装入编织袋放在库房中售卖。2021年4月初至今,由于市场原因未销售散装水泥。经调查,生态环境部门未收到过相关投诉信息。

部分属实

已对散装水泥罐进行封存,四周进行了围挡。

已办结


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宝鸡市时间:2021 59日-6 6

投诉举报值班电话:0917-3507001 邮政信箱: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A005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早 800-晚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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