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8808/2021-06849 | |
发布机构:扶风县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6-22 14:16:32 |
名 称: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扶政办函〔2021〕29号 |
图文解读: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扶风县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扶政办函〔2021〕29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扶风县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1日
扶风县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
环境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关于做好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通知》(宝政办函〔2021〕29号)精神,增强各镇街、各部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知晓率和认知度,营造一流营商环境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要求
广泛宣传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扶风县一体化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典型经验、成功模式及各类惠企利民政策,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营商环境工作的良好氛围,为争当关中县域经济发展“排头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扶风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任务分工
(一)媒体任务
县融媒体中心要主动担责、迅速行动、精心谋划,全力做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1.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高质量发展”专栏,抽调专人,编排接地气、有温度、有深度的稿件和节目,重点宣传解读国务院和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发布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文章、工作动态和创新亮点,刊播优化营商环境公益广告、宣传语(每月至少刊播公益广告一期,每周在黄金时段播放宣传语不少于3次),每月25日向县职转和营商办汇总报送当月宣传成果(含节目文章名称、链接、截图)。
2.围绕《总体方案》内容,制作微动画、微视频、微动漫、H5等视频节目,在“爱扶风”“抖音”“今日头条”“扶风新闻”等新媒体平台强化宣传,做到台网同步,全媒体参与、全媒体发声。
3.积极对接中省市有关媒体和网站,加强稿件推送和外宣工作,全年在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2篇、省级不少于5篇、市级不少于10篇。
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
(二)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任务
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要结合全年工作重点,围绕《条例》《总体方案》贯彻落实,全面推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1.在政府网站开设“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高质量发展”专栏,发布中省市媒体刊发的《条例》解读文章、专家学者理论文章和系列评论文章;宣传全县推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的动态信息;刊发宣传公益广告、张贴宣传标语。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数字化信息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
2.举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专题培训班,以各职能部门领导干部为培训重点,对《条例》进行全面系统解读,突出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确保培训效果。
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镇街、县级有关部门、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
3.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紧盯简化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不动产交易登记、获得水电气、纳税服务、企业融资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政务服务承诺制、帮办制、代办制等与企业和群众密切相关的改革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进行宣传,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法规知晓率和认知度。
责任单位:县职转和营商办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电力局、县税务局、县人行等相关部门
4.召开企业家和群众代表座谈会,宣传讲解各部门涉及的营商环境政策,征求企业群众意见建议,持续提升服务水平。
责任单位:县商信局、县职转和营商办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税务局、县人行、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
5.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进园区活动,向园区企业重点宣传纳税服务、科技支持、融资服务等与园区企业密切相关的政策,让企业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责任单位: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县人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科技局、县税务局、县人行等相关部门
6.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积极发布和转载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解读文章、工作动态等内容;积极向中省市媒体、期刊、台网等投送宣传稿件,全年在中央级媒体刊发稿件不少于2篇、省级不少于5篇、市级不少于10篇;在公交车、出租车、汽车站、宾馆酒店、旅游景区、银行网点和业务所辖区域等播放宣传视频和宣传用语。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职转和营商办
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商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林业局、县医保局、县科技局、县招商服务局、科技工业园区事务中心、县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县供销联社、县税务局、县人行等部门(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各园区要充分认识做好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带头学习、宣传、执行《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宣传任务,安排专人向县职转和营商办每周报送1篇工作动态,每月25日报送当月宣传成果(含文章名称、链接、截图),每年报送工作创新材料不少于2篇。
(二)突出宣传重点及宣传实效。在宣传形式上,多管齐下,推陈出新,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灵活宣传方式,注重宣传的针对性、趣味性和实效性。同时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推动宣传工作覆盖到更大范围、更多群体。
(三)纳入年底考核。县职转和营商办将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内容。县委宣传部要会同县职转和营商办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