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8808/2021-06850 | |
发布机构:扶风县政府 | 发布日期:2021-06-22 14:29:09 |
名 称: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 号:扶政办函〔2021〕28号 |
扶政办函〔2021〕28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 翔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韩新立 县司法局局长
姚景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乌建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竑骍 县法院副院长
李永权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乃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罗 亮 团县委书记
王安林 县委编办副主任
景双明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赵高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焕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万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安宏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永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孙青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海侠 县妇联副主席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三)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韩新立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副局长王焕丽兼任。
通知印发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接替履行职责,相关单位人员将接替人员及时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