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8808/2021-06850
发布机构:扶风县政府 发布日期:2021-06-22 14:29:09
名  称: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扶政办函〔2021〕28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6-22 14:29:09 浏览次数:

扶政办函〔2021〕28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宝鸡市社区矫正委员会的通知》精神,经县政府同意,成立扶风县社区矫正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  任:张  翔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主任:韩新立    县司法局局长

姚景峰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乌建华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竑骍    县法院副院长

李永权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乃强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成  员:罗  亮    团县委书记

王安林    县委编办副主任

景双明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体育运动中心主任

赵高平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焕丽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万宏    县财政局副局长

李安宏    县人社局副局长

杨永生    县卫健局副局长

孙青春    县总工会副主席

杨海侠    县妇联副主席

二、主要职责

(一)研究全县社区矫正工作重大事项;

(二)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三)协调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协调动员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五)统筹协调其他有关事项。

三、其他事项

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司法局局长韩新立兼任,副主任由县司法局副局长王焕丽兼任。

通知印发后如有人事变动,由担任相应职务人员接替履行职责,相关单位人员将接替人员及时报县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