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宝鸡市委 宝鸡市人民政府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第二十批)

发布日期:2022-01-01 14:0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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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扶风县杏林镇长宁寺村扶眉杨公路四公里处有一个大坑,被倾倒杨凌拉来的建筑垃圾,已经倾倒了四分之一,希望有关部门处理。

扶风县

2021年12月25日现场调查,反映的坑约长110米、宽50米、深6米,倾倒的建筑垃圾约占该坑的六分之一。2018年有村民利用夜间在该处偷倒杨凌拉来的建筑垃圾,问题发生后,村委会在该处路口设立禁倒垃圾标识,在通往该坑的唯一通道处栽植国槐阻挡车辆进入,并安排群众不定时巡查,防止倾倒垃圾行为发生。

属实

正在对该处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要求杏林镇在以后的工作中持续加强监管,严防此类事件发生。杏林镇党委给予时任长命寺村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

D2SN202112230023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陕西时间:2021年12月4日-2022年1月4日

专门值班电话:029-81026166,专门邮政信箱:陕西省西安市A127号邮政信箱。

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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