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2-11915 |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2022-11-30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近期我县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连续在重点人群核酸筛查中发现多个感染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为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最大程度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群防群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持续夯实“四方责任”。全县各镇街、部门、单位、个人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属地责任、主管责任、主体责任和自我管理责任,严格落实扫码查验、戴口罩、做核酸等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合力营造群防群控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重点场所扫码。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加强人员出入管理。进入各类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门店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等各类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测温、扫码、查验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倡导“红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近期全县原则上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会展、文艺演出等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从严审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提前向社区(村)、单位报备,压缩活动规模,加强人员排查,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四、坚持非必要不外出。广大群众近期非必要不离扶,不前往疫情风险地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尚在居家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的居民,要严格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做到足不出户,由所在地医疗机构派人上门核酸采样。来(返)扶人员须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如实报备近7日旅居史,自觉遵守和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五、坚持规范佩戴口罩。广大群众要强化自我防护意识,在乘用电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参加核酸采样、从事户外活动、进入公共场所等与他人接触的环境,应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习惯。
六、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广大群众要积极配合、主动参加核酸检测,确保规定范围内人员“应检尽检、不漏一人”。检测期间应自觉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安全距离。对不参加核酸检测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七、做好个人日常健康监测。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自己和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做到不带病上班上学、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
八、购买“五类药品”要实名登记。广大群众在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感冒药品时,应主动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药店进行实名登记。
九、自觉抵制不实言论信息。广大群众要自觉抵制、批驳网络上涉及疫情的不科学、不文明言论,对未经证实的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扶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917-5215208
扶风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