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政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疫情防控

关于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即第四针)免疫接种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1-29 08:09 浏览次数: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新冠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通过第二剂次加强(即第四针)接种提高全民免疫能力,降低60岁以上老年人新冠感染的重症率和死亡率,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县疫情指挥部决定,从即日起,全面开展新冠病毒疫苗第二剂次加强针(即第四针)接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种人群

(一)感染高风险人群(如医务人员、养老院和福利院、托幼机构和中小学、公安、消防、母婴服务、超市、宾馆和“五小门店”等公共场所从业人员,政府机关和社区工作者、环卫工人、快递、交通服务等工作人员);

(二)60岁以上老年人群;

(三)具有较严重基础性疾病人群;

(四)免疫力低下人群。

二、接种地点

扶风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人和电话信息表(见附件)。

三、接种时间间隔

与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即第三针)需间隔满6个月以上。

四、接种注意事项

(一)尽早接种疫苗。

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建议符合条件的市民携带本人身份证,前往就近疫苗接种点尽早接种,做到应接尽接。

(二)做好个人防护。

接种期间,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保持一米距离;接种前,告知医护人员既往所患疾病以及近期是否用药,完成接种后,留观30分钟,如有不适及时向工作人员报告,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行动不便人员由家属陪同前往接种。

(三)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结果为阳性的人员(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6个月内不能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即第四针)免疫接种。

(四)接种新冠疫苗48小时内,不可进行核酸检测。

春节期间,人口跨区域流动会明显增加,疫情仍有进一步传播扩散的风险。为了最大限度降低重症和死亡风险,保护自身和家人健康,请还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及符合条件接种第二剂次加强针(即第四针)的广大市民朋友及时到就近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齐心协力,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扶风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28日

扶风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联系人和电话信息表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