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4662 发布机构: 县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23-10-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2023年学生资助政策

发布时间: 2023-10-31 08:42:37 浏览次数:

一、学前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保教费(普惠性政策):资助对象为学前一年在园幼儿(秋季学期开学时满5周岁幼儿)。资助标准为公办幼儿园:全部免除;民办幼儿园:按照同类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予以减免,每学期按5个月补助(省级示范园每月230元,一类园160元,二类园120元,三类园90元,未入类园60元)。按学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二)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为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含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因疫情灾情影响严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天3元,每生每学期375元,全年补助750元。按学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普惠性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学生全部免除。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1.寄宿生: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资助条件同学前教育阶段生活补助)。资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天4元,每学期500元,每学年补助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625元,每学年补助1250元。

2.非寄宿生:资助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非脱贫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生活补助范围。按照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50%执行。即小学每生每学期250元,每年补助500元,初中每生每学期312.5元,每年补助625元。学校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

(三)营养改善计划:享受对象为农村学校就读的小学、初中全部学生以及在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学生、非脱贫户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形式为每生每天5元,每学期5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

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普惠性政策):免费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每生每学期800元,每学年16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普通高中正式学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条件同学前教育阶段生活补助)。分为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特别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1250元,每学年2500元;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期750元,每学年1500元。通过助学金专用卡发放。

四、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城市学生数(不含城市涉农专业和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数)的15%确定。免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

(二)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人数(不含集中连片地区学生数和涉农专业学生数)的20%确定。43个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000元,具体资助标准按照贫困程度分为两档,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三)国家奖学金: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五、普通高校学生资助政策

(一)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及在校大学生。专科、本科每生每年可申请最高16000元助学贷款;研究生每生每年可申请最高20000元助学贷款。在校期间利息由省级和中央财政负担。从2023年起首贷学生贷款资金由国家开发银行通过学生交通银行账户直接转入高校账户,往年续贷学生仍通过贷款专用支付宝、招商银行账户直接转入高校账户。

(二)宝鸡市高等教育入学资助政策:凡户籍在宝鸡市且在宝鸡地区高中上学,参加普通高考被大专以上(含高职)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一次性发放8000元资助金。

(三)中央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滋蕙计划”:资助对象为脱贫不稳定户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户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学生。省内院校录取的每生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每生1000元,通过一卡通或银行卡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