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4724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1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关于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3-11-03 14:25:04 浏览次数:

全县广大城乡居民:

根据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为切实做好我县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保缴费对象

凡具有我县城乡居民户籍或取得居住证且未纳入职工医保制度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少年儿童、新生儿及其他按规定应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都属于参保缴费对象,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整体参保,防止参保漏户漏人,实现应保尽保、全覆盖。

二、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集中缴费时间从2023年9月份开始至12月20日结束。医保待遇保障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三、参保缴费政策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102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每人380元,国家省市县财政补助每人640元。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380元。

(二)低保对象和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190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190元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过渡期内按规定享受参保资助政策,按照低保对象资助标准给予定额资助。

(四)农村独生子女(双女)父母及十八岁以下子女参加居民医保,个人全额缴纳380元后,由卫健部门向个人补助40元。参保资助人员身份认定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未在集中缴费期参保及参保地未选择我县的,不享受个人缴费资助政策。 

(五)参加职工医保期间发生中断参保后需参加当年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止原参保关系后及时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个人缴费标准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从参加居民医保缴费后的次月算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

(六)2024年1月1日起,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为新生儿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90天内缴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后的次月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日期距离出生当年12月31日不足90天,监护人根据医保待遇享受时间,在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可选择缴纳出生当年的医疗保险费,也可选择缴纳出生次年的医疗保险费,未在90天内缴纳相应年度医疗保险费,按一般人员参保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关规定执行。

(七)当年新入学大学生及已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以学校(校区)为单位,自学生缴费完成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参保年度内应届毕业的已参保缴费大学生,在陕西省的医保待遇享受期延续至当年12月31日。

(八)逾期缴费和补缴参保费用的,不享受资助政策。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选择线上线下进行自主缴费。

1、“线上”缴费。通过陕西信合、陕西银联、邮储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光大银行等网银、手机银行等以及微信、支付宝手机客户端自行缴费。

2、“线下”缴费。可通过各合作银行柜面进行缴费,也可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扶风县税务办税服务厅进行缴费。

各种渠道缴纳医保费,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为缴费依据。

五、经办服务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采取线上线下服务办理参保登记。

1、“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县医保经办中心、县税务服务大厅、镇医保服务站、村医保服务室办理参保登记,确保参保信息及时变更维护,畅通缴费渠道。

2、“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个人业务申报”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

如果您在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917-5215607

“中国医保、一生守护”,这是国家医保对全国人民的承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也是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相关医保政策的前提条件,是减轻家庭医疗负担、避免因病致贫的最有效途径。为了您的家庭幸福、安康,请您和家人积极参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您和家人病有所医提供坚实保障。

祝您和家人平安健康!

扶风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