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不动产承字〔2023〕9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老区胜利厂家属区10号楼1单元2层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张文龙单独所有,证书编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573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53.90平方米。张文龙于2020年1月去世,现配偶魏秋玲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魏秋玲继承张文龙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