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4460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4-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3-04-28 11:36:27 浏览次数:

签发人:李彦                                                                                                   类别:B

扶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75号提案的答复函

袁少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村组债务化解促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财务管理既是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基础,也是农村集体经济经营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更是当前基层广大干部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农村财务管理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以及党群干群关系。村级债务化解是农村财务管理的重点工作,切实关乎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关乎农民生活保障、关乎乡村振兴战略的整体推进。可以将化解村级债务与加强乡村治理、壮大集体经济、规范“三资”管理、推进乡村振兴结合起来,“四项措施”助力化解村级债务工作。

一、规范财务管理,清理债权债务

不断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三资”委托代理制,完善财务公开制度,确保村级民主理财制度落到实处。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和清产核资成果,严格按照“清理摸底、公示核对、审查核定、登记入账、汇总上报”等程序进行村级债务的清理锁定,坚持村级债务应清尽清的原则,对村级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核实,坚决剔除非村级债务,按政策认定隐性债务。

二、依法清收债权,清偿剥离债务

依法有序清收村集体债权,建立债权清收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区分债权产生责任主体,压实追缴责任;对经营性债务,坚持“谁批准、谁负责、谁借款、谁偿还、谁举债、谁落实”的原则,通过政策扶持、发展产业等方式逐步偿还;对非经营性债务,按村级公益性事业中政策性保障不足产生的村级债务、税改前村集体欠缴税费形成的债务、政策规定发放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及公共设施运行维护费用产生的债务等债务用途,根据不同对象和性质,区别对待,分别采取经济、行政或法律手段进行分类化解。

三、盘活农村资源,发展集体经济

兴办集体产业,坚持一村一产业、一村一主体、一村一能人,逐步达到村级集体经济多种发展模式和实现形式;支持村级组织依托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土地流转、托管等农业社会化服务;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利用农村集体非承包耕地、林地、四荒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和集体经营性资产等“五地一产”,综合开发利用,盘活存量资产,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采取规范制度堵塞财务漏洞、清理审计账务、严惩违规违纪行为等措施,节省和筹集资金用于偿还债务。

四、加强全面监督,防止新增债务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和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债务管理,明确管理目标及要求,明确镇(街)人民政府是化解管理村级债务的责任主体,将村级债务是否新增及化解情况纳入镇(街)年度责任目标考核范畴。二是明确化解债务目标。进一步摸清村级债务情况,重新锁定帐内帐外债务,建立债务化解工作台账;逐村逐笔研究债务的形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债务化解方案。三是严格管控新增债务。对群众反映强烈、确需建设的村级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开发项目,要严格遵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规定,坚持“非必须不实施”、“无来源不实施”原则,对于无明确、足额资金来源的项目,“谁审批、谁负责”,从源头上控制新增债务。凡是要产生债务的事项必须由所在镇(街)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定,并要明确各级偿还比例及时限。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探索建立村干部离任审计、责任审计和责任追究制度,规定村主职干部离任,必须接受审计。凡是违反规定,擅自借款发生的债务,按照“谁借款,谁负责偿还”的原则处理,对给村集体经济造成重大损失的责任人,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对村级债务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补齐村级集体经济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不断规范支出行为,从源头上防止新增村级债务,稳步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发展。

扶风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