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7--5217820 0917-5211565
传真:0917-5211565
邮箱:ffxhbj@126.com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新大街邮编:722000
2023年5月8日
公告项目基本内容
文件名称(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扶风县法门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扶环发(2023)33号 | 2023年5月5日 |
2 | 《扶风海大农业产业园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扶环发(2023)32号 | 2023年5月5日 |
3 | 《陕西秦伟新能源有限公司3万吨洁净煤生产线项目报告表》 | 扶环发(2023)34号 | 2023年5月5日 |
附:3个项目批复链接。
扶风县法门中心卫生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1).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