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3-13744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3-07-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7-07 15:31:52 浏览次数:

扶政办发〔2023〕3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扶风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季度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5日

扶风县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季度考核办法

根据市县“三个年”活动安排部署,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季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宝政办发〔2023〕26号)和《中共扶风县委办公室、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度镇(街)和县级部门(单位)目标任务>的通知》(扶办发〔2023〕11号)要求,为进一步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扎实高效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镇街(8个):城关街道、绛帐镇、法门镇、杏林镇、天度镇、召公镇、午井镇、段家镇;

县级部门(34个):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办、县发改局、县教体局、县商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招商服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国网扶风供电公司、县人行、县自来水公司、县天然气公司、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扶风管理部;

园区(2个):扶风工业园区管委会、新兴产业集聚服务中心。

二、考核内容

1.组织领导情况。主要包括建立本单位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或任务分工方案、配备专职人员情况;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中省市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情况;通过专题会议、调研等方式研究部署和推进工作情况。

2.《扶风县推进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完成情况。主要包括相关重点任务的安排部署、工作机制的建立、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推进落实、目标任务完成、工作成效等情况;开展政策落实障碍清理行动促进惠企便民政策落实情况;营商环境领域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情况;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推进情况。

3.日常管理情况。主要包括按要求向县职转和营商办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台账、总结、典型经验、宣传信息材料等情况;营商环境信息被中、省、市主流媒体采用情况。

4.调研暗访通报情况。主要包括被国家、省、市、县通报批评,产生不良影响的;调研督导、明察暗访活动中,相关任务推进缓慢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力的;积极参加全县“大调研”活动。

5.亮点工作情况。主要包括相关工作被中办、国办,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通报表彰表扬情况;中省市《工作简报》等相关刊物信息采集情况;相关做法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情况;积极承办国家和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现场会、调研、会议等活动情况。

6.复制推广借鉴工作情况。主要包括复制推广借鉴工作安排部署、推进落实情况;经验做法被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借鉴情况;国家和省、市复制推广的典型经验落地情况。

三、考核办法

1.确定考核指标体系。以百分制计算得分。根据考核内容,形成具体考核指标体系,(详见附件1)。

2.按季度开展考核。各镇街、县级部门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围绕组织领导、营商环境突破年《实施方案》各项任务推进、亮点工作、复制推广借鉴等情况,形成考核情况报告并附佐证资料(报告格式体例见附件2),于9月10日和12月10日前报县职转和营商办。县职转和营商办根据报送的资料,结合市场主体满意度调查、日常管理、调研暗访、实地核验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判,开展季度考核。

3.形成年度考核结果。县职转和营商办根据各镇街、县级各部门第三季度考核结果,按照“好、较好、一般、较差”提出等次意见。同时,将第四季度考核与全年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专项任务考核结合起来,形成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结果。

四、成果运用

根据2023年度市考目标任务,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在专项任务考核中占10分。县职转和营商办按照本办法对各镇街、县级各部门进行考核后,将考核结果按程序报县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1.指定专人负责。各镇街、县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突破年季度考核,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积极配合县职转和营商办开展考核工作。分管领导及联系人信息(附件2)于三季度随同考核资料一并报县职转和营商办。

2.提高报送质量。第三季度考核资料只需报本季度工作情况,第四季度考核资料为全年累计工作情况。各镇街、县级各部门要对上报考核情况报告严格把关,特别是对上报数据进行审核,确保真实准确。(联系人:石婧婧,电话:5211812,邮箱:ffxzzysb@163.com)

附件:1.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考核指标体系

2.考核情况报告格式体例

3.分管领导及联系人信息

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