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16008808/2024-15189 发布机构: 扶风县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04-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4-08 17:11:16 浏览次数:

扶河长办发〔2024〕3号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公布全县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河长制成员单位:

为全面落实我县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保障水库安全运行,根据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4年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的通知》(陕水防函〔2024〕9号)文件要求,经请示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确定公布2024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见附件)。

政府责任人的职责:对水库大坝安全负总责,负有水库大坝安全监管的领导责任,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水库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筹措管理经费、组织抢险和除险加固,汛前组织力量对水库安全进行检查,当水库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时,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组织应急处置等。

附件:2024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

                        扶风县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4月2日

附件:2024年全县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政府责任人员名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