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市监函〔2025〕35号 签发人:任新强
周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村卫生室药品明码标价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县药品价格的高度关注,您所提出的提案站位高、前瞻性强,非常贴近扶风县民生实际。现就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对于药品明码标价的问题,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部署,开展全县强化明码标价“引导规范年”工作,涵盖医疗卫生、旅游市场、零售业、餐饮业、住宿业等重点领域,规范市场主体标价行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推进全县明码标价整治工作,检查市场主体对于明码标价的执行情况,包括商品和服务价格是否公开标示、标价内容是否完整准确、货签是否对位等,价签需注明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价格、数量、金额等。
二是积极宣传相关政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陕西省价格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印发《全县强化明码标价“引导规范年”工作实施方案》,下发《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节日期间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至各主要市场经营门店,向经营者宣传明码标价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普及价格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引导市场经营主体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增强其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
三是持续加强日常特别是节假日市场价格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特别是节假日对市场经营主体价格监督检查频次及力度,督促商户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标价清晰、规范,方便消费者选购和监督,提醒告诫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严厉打击不明码标价、模糊标价、货签不对位、价格欺诈等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广泛宣传“不明码标价”“加价出售商品”等违法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和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市场主体第一责任观念 。
四是快速处置价格方面投诉举报。公布价格投诉热线12315,督促经营主体自觉接受社会及公众监督,主动担负社会责任。每天对当日接到的价格类投诉举报第一时间进行处置,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我县市场价格秩序,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自2024年度明码标价“引导规范年”工作开展至今,县市场监管局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发放、张贴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单、价格提醒告诫函5000余张,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500余户(次),规范明码标价不规范行为100余起。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继续规范商品明码标价行为。开展医疗卫生、旅游市场、零售业等重点行业价格回头看工作,重点关注前期检查未覆盖到的经营主体以及偏远隐蔽的经营主体。二是加强重点时段市场价格监管。持续开展重要节假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保持市场价格秩序基本稳定。三是加强培训教育。定期组织经营者参加价格法律法规和明码标价业务培训,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
再次感谢您对药品领域的关注、关心,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给予我们更多的支持和帮助。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