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医保字〔2026〕10号 签发人:田宏科
薛巧侠、周东绵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医保参保率的建议》已收悉。衷心感谢您对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针对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现结合我县医保工作实际,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财政补助,对低收入、多人口家庭精准补贴”的建议
我县始终高度重视困难群体的参保资助工作。近年来,我们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统一部署,持续健全医疗救助制度。一是对低收入人口(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实行分类资助,确保“应保尽保”。近三年,我县已资助困难群众参保2023年13930人,2024年13706人,2025年13361人,财政补助资金2023年为22.437万元,2024年为27.4835万元,2025年为43.31680万元,确保低收入家庭个人缴费压力切实减轻。二是对于您关注的多人口家庭,目前国家层面暂无补贴政策,我县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民缴费予以补贴。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向上级部门反映关于“多人口家庭缴费优惠”的建议,探索更精准的帮扶机制。
二、关于“保费上调遵循周期,与农民收入挂钩”的建议
对于缴费标准问题,我们理解群众对保费年年上涨的顾虑。需要向您说明的是,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由国家层面统一确定,省、市级层面负责执行落实。一是缴费标准并非“年年涨”。近年来,国家医保局在确定缴费标准时已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例如2026年国家已明确个人缴费标准保持“零增长”,与2025年度持平,这在很大程度上回应了群众对缴费负担的关切。二是筹资机制体现了“权利与义务对等”。个人缴费是小头,财政补助是大头(目前财政补助占筹资总额约63.63%),且随着缴费标准适当上调,医保基金的保障能力更强,报销范围更广、比例更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向上级部门反映“缴费与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挂钩”的诉求,争取更加科学、稳定的筹资增长机制。
三、关于“扩大报销范围,简化报销流程”的建议
针对您提出的基层用药及报销流程问题,我局近年来重点推进了以下工作:
一是持续推进医保药品“三进”工程(进医院、进零售药店、进村卫生室)。目前,我县已实现村卫生室医保联网结算全覆盖,并且随着国家药品集采政策的落地,越来越多的质优价廉的集采药品(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药)已下沉至村级卫生室。近期按照国家医保局2026年《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第十一条:支持基层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健全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用药衔接联动机制,适度放宽乡村两级用药品种和数量限制,更好满足群众需求。进一步扩大集采政策覆盖面,促进集采药品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扩大基层常见病、慢性病药品采购、配备、使用范围,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配备使用集采中选药品。切实满足了农村居民“家门口”用药报销的需求。
二是全面优化经办服务流程。目前,我县参保群众在县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含村卫生室)门诊、住院结算时,均已实现“一站式”即时结算。群众只需缴纳个人自付部分,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均在系统内自动完成报销,彻底改变了以往“跑腿垫资、多头报销”的局面,极大简化了办事流程。
四、关于“加大门诊药费报销宣传力度”的建议
医保政策宣传一直以来是我们医保工作者的重点和难点,尽管每年我局在医保政策宣传方面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但是最终宣传效果达不到人人皆知的目的。在后面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及医保待遇政策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实现全覆盖。一是继续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线上运用扶风医保微信公众号、扶风电视台、抖音等新兴媒体发布政策解读,办事指南进行宣传;线下继续通过发放宣传资料,乡镇卫生院、村级卫生室、定点零售药店张贴政策宣传彩页,镇村医保服务站所摆放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政策宣传。二是发挥医保县、镇、村三级网络的宣传作用。加强医保工作团队的政策知晓率及精准度的业务培训,做到人人都能当好医保的宣传员。三是利用村组力量,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开展上门宣讲、发放明白卡。在集中宣传月及每年筹资缴费前期利用乡村大喇叭、农村集市、文化广场等集中进行各类政策的宣传。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一方面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宣传医保政策,讲清楚“参保怎么保、报销怎么报”,消除群众疑虑;另一方面持续深化医保领域改革,优化经办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参保获得感和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
扶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