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76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6-18

宝环扶字〔2026〕17号                  签发人:刘超锋

杨周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午井镇贤原村梁新组污水集中排放项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衷心感谢您深入调研,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积极建言献策。您的建议深刻指出了当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性,对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和村民生活品质具有极强的指导意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股室人员,深入贤原村梁新组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走访调研。经实地核查,贤原村梁新组现有村民79户,户籍人口330余人,村庄呈“四横一纵”布局(4条东西走向街道、1条南北走向主干道),街道内无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缺乏收集,影响村容村貌和群众日常生活。要解决该组污水乱排乱放问题,经初步测算,需新建污水收集管网约1000米,并配套建设相应处理设施,才能从根本上实现污水集中收集、规范排放。

针对贤原村梁新组的污水散排问题,我局将加强与午井镇人民政府的对接协调,紧扣中省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支持方向,全力争取中省环保专项资金。同时,在争取环保专项资金的渠道之外,指导午井镇积极对接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涉农整合资金等相关渠道,探索“多条腿走路”,为项目落地创造更多可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出更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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