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水字〔2026〕115号 签发人:齐少峰
杨育新、李永强 代表:
您提出的 关于加强农村涝池污染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县农村涝池建设与管护基本情况
自2015年以来,全县累计新建修复农村涝池71座,涝池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已全部移交至所在村组负责管护运行。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规范要求,农村涝池建成后所有权归属所在村组,涝池日常运行管理、周边环境整治及绿化苗木养护等工作,均由村组承担主体责任。
二、工作建议
收到两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梳理涝池基本情况、单位职能分工,具体情况如下:
(一)涝池整修维护项目推进情况
依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百湖千池万顷水面生态工程建设方案的通知》(宝政发〔2017〕8号)文件精神,2017年我单位已谋划编制了全县农村涝池整修维护专项项目,目前因中省相关专项资金尚未下达,项目暂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农村涝池污染治理政策依据与责任分工
陕西省农村涝池污染治理相关政策主要由省生态环境厅、农业农村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水利厅、乡村振兴局五部门联合印发的《陕西省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2025年)》体现。按照方案明确的职责分工,农村涝池污染治理工作由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等多部门协同推进、联合治理。因此,在污染治理方面,有涝池污染的村组多加强和县生态环境局联系,需从省、市污染治理方面的项目进行扶持。周边广场配套等基础设施可加强与县农业农村局联系,需从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政策进行扶持。
(三)村组涝池管护责任落实要求
涝池所在村组需切实履行主体管护责任,全面加强涝池运行维护管理,定期开展涝池清淤作业,及时修整提升周边环境面貌,恢复并保障涝池原有渗水功能。同时,科学规划村组降雨雨水流向,拓宽优化雨水排放路径,合理减少汇入涝池的雨水量,持续维护村组整体环境整洁。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联动相关职能部门,督促指导村组压实涝池管护责任,全力提升农村涝池建设管护与污染治理水平。
扶风县水利局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