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8-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4-08

扶召政字〔2026〕98号              签发人:陈  涛

袁苗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针对您指出的农村基础设施“重建设、轻管护”以及缺乏相应管护机制的问题,您所提意见对优化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认真研究,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我镇已严格按照县级要求,全面落实具体管理责任,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制度完备、管理规范、运行高效”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长效机制。通过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细化管理措施,确保管理机构、人员及资金到位,推动各项措施有效落地。同时,在各村设立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站,配备专人负责日常管护工作,明确工作时限、岗位职责及权利义务,切实保障基础设施持续稳定运行。

二、保障管护资金稳定投入

在过渡期内,市、县两级每年按一定比例对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工作给予补助,具体金额根据基础设施类型差异有所区别。目前,我镇正积极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资金投入机制,推动形成财政专项资金、行业补助资金、村级集体经济收益及农户付费等合理分担的多元投入格局。同时,加快建立农村水费、垃圾污水处理费等收缴制度,不断拓宽公共设施管护资金来源渠道。

三、提升管护人员专业水平

针对您提出的管护人员专业性不足的问题,目前,我镇正加强与县级各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按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要求,各行业部门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教学等多种方式,持续提升管护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同时,我镇主动接受县级单位的日常检查、半年督导及年终考核,不断强化监督机制,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完善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压实各方责任,常态化开展基础设施巡查与管护工作,确保基础设施应管尽管、应护尽护,真正让广大群众受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舒适度与满意度。

再次感谢您对基础设施工作的宝贵建议。我镇将认真吸收您的意见,切实转化为务实有效的工作举措,为广大群众的舒适生活持续努力。欢迎您继续监督并支持我们的工作。



扶风县召公镇人民政府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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