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26-06-30

扶市监函〔2026〕24号         签发人:任新强

孙晓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校园周边安全教育秩序综合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直以来,县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保障师生饮食健康,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夯实学校及托幼机构主体责任

强化校长负责制,督促全县85家学校幼儿园将食品安全纳入开学重点工作清单,严格执行校领导陪餐制度,确保操作规范与制度执行到位。督促学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完善人员管理、进货查验、加工操作、食品留样等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抓实抓细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定期清洗维修食品加工、贮存、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规范落实有害生物防治措施,及时清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确保环境卫生整洁达标,及时消除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切实提升校园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一是开展日常巡查,按照《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陕西省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对学校食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餐饮单位,小食品店每年至少进行4次监督检查,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二是进行专项检查。每年开展春秋两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开学前提前介入校园食品安全治理工作,全面检查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加工制作过程、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三是弥补防控短板,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醒函》,结合夏季高温季节食品安全风险特点,重点解决校园周边部分便利店、小超市超范围经营(擅自开展烤肠、煮丸子等现场制售经营活动)等问题,消除食品区域混放安全隐患。四是实施部门联动,组织教体、公安、综合执法等职能部门召开扶风县校园周边环境暨食品安全整治协调会,成立集中整治巡查工作检查组,联合教体局、公安局、综合执法局对校园周边小餐馆、小商店、食品摊贩进行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382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85家次,校外托餐机构19家次,学校食堂承包经营企业4家次,大宗食材供应商24家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210家次,校园周边流动摊贩68家次,排查问题17条,当场处罚给予警告5家。

三、构建多元社会共治格局

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学生、家长、市民积极提供违法经营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充分调动群众监督积极性。广泛动员学生家长、社会监督员及媒体参与监督,定期收集校园周边食品问题线索,第一时间对接监管部门处置,打通群众监督和部门监管的衔接通道,形成政府监管、学校把关、家长监督、行业自律、公众参与的共治闭环。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提升师生自我防护能力,在校园门口、周边商铺张贴食品安全警示海报,通过家长群、校园公众号推送食品安全科普内容,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提醒+社会宣传的全方位科普体系,引导学生自觉远离劣质食品,拒绝路边无证摊贩食品。二是将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和食品抽检。持续加大对校园及周边危害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查办力度,保持严打重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学校师生饮食安全。三是健全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细化工作衔接流程,杜绝监管推诿、监管空白问题,实现校园周边执法检查无空档、无死角,严防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反弹。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你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扶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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