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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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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县政协第十届四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4-18 14:30:00

扶住建字〔2025〕50号                签发人:葛峰


周军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县绿色建筑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您提出为促进我县绿色建筑发展,编制与实施绿色建筑鼓励与支持目录、重视在新增建筑中推广绿色建筑、对大型公共建筑的绿色化进行全过程监管、制定政策鼓励各类 组织机构参与推广绿色建筑的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当前绿色建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综合研究。

为适应绿色建筑迅速发展的需要,住建部于2019年批准实施了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于2024年进行局部修订。新版《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2024年版)在2014版以传统的“四节一环保”为基础的指标上创新重构了“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指标体系,旨在对绿色建筑的发展进行全方位规范和引导。省厅要求各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按标准确定建设水平,提出设计要求。我县严格按照新标准对绿色建筑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因此无需再编制绿色建筑鼓励与支持目录。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绿色建筑发展的政策要求,严格执行省住建厅《关于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  筑标准的通知》(陕建发〔2022〕303号)及《关于建立绿色建筑建设“四清一责任”工作机制的通知》(陕建发〔2022〕1050号)等文件要求,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所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同时将建设项目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到基本建设程序中进行管理,建立全县绿色建筑建设新开工、在建、验收及备案项目清单,夯实各建设主体责任,实现了绿色建筑建设全过程监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省市住建部门,指导我县科学合理制定相关激励政策,鼓励社会各类组织机构积极参与推广绿色建筑。如鼓励支持科研机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绿色建筑技术研究、信息咨询、宣传培训等活动,对在推动绿色建筑发展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非常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将继续做好绿色建筑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监管,广泛开展绿色建筑宣传培训活动,努力推动我县绿色建筑的发展,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扶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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