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核,扶风史晓楠口腔诊所符合办理“医疗广告审查”的条件,拟为其核发《医疗广告审查证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3日—6月19日,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将正式书面意见送达或者传真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反映情况必须真实。受理电话:0917—5211082,传真:0917-5211035,邮箱:ffxxzspj@163.com,通讯地址:扶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318室。
附件:医疗广告成品样件表
扶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