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4016008808P/2025-00007
发布机构: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5-05-25 00:00:00
名  称: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扶政办函〔2025〕17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5-29 09:30:00


解读: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扶政办函〔2025〕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函〔2025〕30号)和《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宝鸡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宝政办函〔2025〕43号)精神,按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要求,修订形成《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经县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令第797号),删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

二、《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设立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设立的“关闭、闲置、拆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许可”“拆除环境卫生设施许可”在具体审批内容上重复,删除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主管的“因建设需要必须拆迁、改建、封闭环境卫生设施的审批”。

三、根据《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管的“食品经营许可”事项名称调整为“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外)”。

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版)的通知》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机构职能调整,新增“港澳居民定居证明签发”“台湾居民定居证明签发”。

五、根据国家安委会、省安委会和省住建厅关于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系列要求和规定,将“燃气经营许可”“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核准”“燃气经营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审批”“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实施机关调整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修订和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此前我县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5日


扶风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4年版).pdf


主办: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微博微信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