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610300-11610324016008808P/2026-00014
发布机构: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8-13 00:00:00
名  称: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有 效 性:有效 文  号:扶政办发〔2026〕15号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6-08-17 15:10:00


图解: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扶政办发〔2026〕1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8月13日


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国办发〔2025〕44号)及《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6〕13号),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多部门协作实施全链条精准打击,有效管控烟叶原料非法流通,严厉打击违法分销零售、烟草制假走私、非法运输寄递涉烟产品等违法活动,全面整治互联网售烟、电子烟及新的涉烟违法活动,进一步净化我县烟草市场秩序环境,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二、工作重点及分工

(一)深挖非法烟叶原料源头团伙。聚焦偏远山村、闲置农舍厂房、闲置养殖场等重点场所开展常态化摸排,深挖追查非法烟叶原料来源、流转渠道,彻底铲除幕后组织犯罪团伙。严厉打击非法收购烟叶,全面排查、依法查处非法商贩“上门收购”“流动收购”等违法行为。紧盯县域主干道、市县交界交通线路,强化过境可疑车辆巡查检查,严防非法烟叶原料流入我县制假窝点。〔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二)严防烟草制假窝点转移渗透。依托县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体系,加大高速公路出入口、城乡接合部、镇村交界闲置厂房、民房、仓库、废弃工场等监管薄弱区域排查频次。坚持露头就打,对生产卷烟、烟用原辅料、烟草加工机械的涉烟“黑窝点”,做到发现一处、摧毁一处。严格规范烟草行业在岗关键岗位、离职及退休人员管理,对参与涉烟违法活动人员依法依规从严追责处置。〔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三)全域整治非法运输仓储涉烟产品。强化涉烟仓储场所日常巡查监管,从严查处非法囤积、存储假私卷烟、烟叶等违法活动。压实物流寄递行业监管责任,严格落实“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制度,执行烟草制品寄递限量管理规定。定期公示县域违规快递、物流企业黑名单,落实约谈、限期整改、通报批评、行政处罚等惩戒措施。常态化开展物流从业人员涉烟法治培训,提升违禁烟草识别处置能力。梳理研判非法卷烟流入、过境我县运输规律,强化县际边界、主干道路定点布控查缉,全面截断涉烟违法流通通道。〔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四)严打境外走私烟草入境流通行为。配合公安跨区域联勤查验,依托X光机查验、风险分级布控机制,严厉查处通过货运车辆、人员随身携带、跨境电商物流等渠道走私烟草制品的违法行为。配合做好特殊监管区域涉烟管控,严格规范免税烟草持证运输管理,严防走私烟流入县域市场。〔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五)整治线下非法售卖烟草制品行为。聚焦商超、便利店、集市、门店等重点场所,节假日、赶集等重点时段开展常态化专项整治。严查持证零售户违规经营真品卷烟、无证经营烟草零售业务等行为,重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卷烟、走私卷烟违法行为,全面清理流动摊贩违规售卖烟丝、烟叶、空管烟等乱象。〔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六)强化涉烟违法犯罪案件攻坚查办。持续推进“清源断链”打击涉烟违法专项行动,对城区商圈、娱乐场所、客运场站、旅游景点开展集中清查,全方位整治各类涉烟违法经营行为。公安、烟草部门建立月度案件会商机制,共享线索、联合研判案情,固定人员、资金、仓储等关键证据,加速案件侦办办理。对重大涉烟案件实行领导包案、专班督办制度,深挖上下游全链条违法人员。〔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七)深化互联网售烟违法专项治理。全面整治电商平台、短视频直播、社交社群等线上渠道非法售烟行为,搭建县域网络涉烟信息监测预警机制,实时监测、清理、封堵线上涉烟违法推广、交易信息。督促县域网络平台、自媒体落实主体责任,更新屏蔽涉烟违规关键词。加大网络售烟案件查办力度,顺线深挖线上交易背后的生产、仓储、运输团伙,实现一网打尽,净化县域网络环境。〔责任单位: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烟草专卖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八)规范电子烟及新型涉烟产品治理。严查线下门店、微信社群、跑腿配送等渠道非法售卖电子烟行为,从严整治无资质经营电子烟乱象。强化中小学、幼儿园周边市场管控,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聚焦“上头电子烟”等添加违禁成瘾成分产品开展专项打击,发现即立案查处。强化溯源追查,对非法生产、批发、运输、销售电子烟实施全环节打击。密切跟踪涉烟产品市场动态,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严禁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尼古丁袋、口含烟、烟膏等含有烟草、烟碱成分的涉烟产品,严厉打击外观、使用方式与卷烟相似的空管烟、茶烟、花烟,以及简易制烟设备非法产销行为。〔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九)全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烟草法律法规 “进社区、进村组、进商铺、进校园、进企业”宣传活动。依托“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主题公益宣传,及时公示全县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工作成效,引导群众主动参与共治。拓宽涉烟违法线索举报渠道,广泛宣传12313烟草市场监管热线及举报奖励政策,激发群众监督举报积极性,构建全民监督格局。 责任单位:〔县烟草专卖局、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邮政分公司,各镇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三、支撑保障措施

(一)健全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县烟草专卖局作为牵头单位,统筹协调网信、公安、财政、交通运输、市场监管、法院、检察院、邮政等部门联动协作。常态化完善信息互通、线索移送、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工作制度,统一县域行政执法标准,强化跨部门、跨区域协同办案,凝聚打击合力。

(二)常态化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围绕产、供、销、储、运、销等涉烟违法活动主要环节,各相关单位每年至少联合组织开展一次全县范围的涉烟违法行为专项清理整治行动,重点攻坚制假售假、物流寄递走私、网络售烟、新型烟草制品等涉烟违法活动。对重点区域、重点商户、重点人员实行常态化巡查管控,持续净化全县烟草市场秩序。

(三)强化执法资源与技术保障。配齐配强各执法单位打击涉烟违法所需执法装备,搭建县域涉烟情报研判体系,整合各部门监管数据,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手段提升风险预警、线索导侦能力。组建涉烟案件专业办案队伍,足额保障专项工作经费。及时总结推广治理工作成熟经验,动态研判涉烟违法新手段、新问题,持续优化监管打击举措,全面提升县域涉烟综合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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