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工作任务
三、预算单位构成
四、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程、战略规划政策,拟定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全县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标准体系、规范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全省、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定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建立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等政府公示地价制度,实施基准地价定期更新,监督管理房地产开发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以及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贯彻落实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贯彻落实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八)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和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九)负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全县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组织实施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管理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组织指导协调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
(十一)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编制并实施矿业权设置方案,积极开展资源整合,有序利用;组织实施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的登记、统计、核实、评审及报告备案工作,对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进行审查和备案;承担全县地质资料的汇交和管理;组织开展全县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拟定全县矿产资源规划。配合做好矿产资源有关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十二)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的地图管理。组织实施地方测量标志的设立和保护。
(十三)推进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四)对镇(街)政府(办事处)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等重大违法案件。指导镇(街)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县林业局。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县自然资源局要落实中央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县自然资源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处理、公文审核、档案管理、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电子政务、安全保密、新闻宣传、接待、精神文明、综合治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指导派出机构和局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监督检查机关工作制度及重大事项落实;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对外合作、交流及外事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开展自然资源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件文稿,协调自然资源领域综合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人事管理以及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报批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县自然资源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目标责任考核的日常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县人大议案、建议和县政协提案的办理等工作。
(二)执法监察股。承担有关法规规章实施细则、办法的起草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决定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信访和案件督办等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建设及管理。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督察制度,拟定自然资源管理有关政策和工作规则,承担对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工作,并衔接上级部门稽查工作。查处重大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资源等违法案件,指导协调全县违法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协调解决跨区域违法案件查处,指导局属事业单位及镇(街)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三)确权登记股。贯彻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拟定全县相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自然资源、自然生态空间及不动产确权登记、权属争议调处工作。组织实施全县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权籍普查。建立健全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规范全县不动产登记窗口运行。指导监督全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调查利用股。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统计和评价考核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分析评价。承担县级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维护、发布、共享和利用监督。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政策,落实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承担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和资产核算工作。编制全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相关考核标准。承担县政府向县人大报告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工作。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制定完善自然资源市场交易规则,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调控。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和动态监测,建设自然资源市场信用体系。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开展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承担改制企业的国有土地资产处置的相关工作。
(五)规划管理股。贯彻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建立全县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负责统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矿产资源规划等,组织编制、报批并监督实施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并统筹衔接其他各类专项规划。承担报国务院、省、市政府审批的县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核、报批及成果归档工作,指导和审核涉及国土空间开发利用的县级重大专项规划,监督管理规划行业。负责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统筹划定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自然资源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城市建设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总平面布置图及建筑设计选址、定点、方案、施工图的审查。负责新建、改扩建各类房屋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审核建设工程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县城区和城镇建成区范围内的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包括铁路、公路、道路、桥梁、河道、管线和水利工程等)的规划管理工作。负责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定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及城市雕塑规划管理工作。负责核发建设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建设工程规划审批档案的形成和移交。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规范、技术标准和政策措施。提出土地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执行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政策。开展县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承担各类土地用途转用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和组织实施。
(六)耕地保护及生态修复股。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负责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和补划的监督管理。负责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工作。负责耕地保护政策与林地、草地、湿地等土地资源保护政策的衔接。落实设施农用地管理政策,指导监督设施农用地管理。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政策,拟订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承担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等工作。
(七)矿产资源股。贯彻执行矿业权管理政策,承担探矿权、采矿权审核,负责县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审批登记发证、标界及清理等工作。依法调处重大矿业权权属纠纷。承担全县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种的开采总量控制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承担矿产资源储量备案、登记、统计及压覆矿产资源相关管理工作。实施矿山储量动态管理,建立矿产资源安全监测预警体系。承担县本级管理的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及确认工作。承担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配合做好地质找矿和地质勘查等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毫不松懈做好耕地保护工作。一是牢固树立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思想,始终把耕地保护放在自然资源工作突出位置,认真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责任制,全面深入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健全和落实“巡田制”等“田长制”6项制度,确保本年度全县39.63万亩耕地保护面积和36.81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二是广泛深入开展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断增强全县干部群众依法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法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形成全社会珍惜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良好氛围;三是强化土地行政执法,严查重处乱占滥用土地、破坏耕地违法行为,坚决把违法占用耕地面积与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面积的比例控制在15%以内,确保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顺利通过。
2.全力做好项目用地保障工作。围绕两个园区和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完成年度500亩土地报批、500亩土地征收、1000亩土地储备和500亩土地供应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关于“标准地”改革工作新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流程,积极与两个园区及各业务主管部门沟通对接,深化“标准地”改革,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力争本年度两个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地率达到80%以上,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为全县招商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做好土地要素服务保障工作。
3.进一步做好各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段家等7个镇的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查报批工作,力争年度内实施。按规定做好县城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意见征求、报批及备案等工作并组织实施。根据村庄规划编制质量评估结果,做好扶乾村等61个村的村庄规划完善及报批工作,对其余的55个村,组织编制“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加快全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立。
4.积极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通过全面摸底、严把标准、认真审核,谋划实施新建项目7个,预算总投资4074.24万元,分别为:胜利厂家属区后院崩塌治理项目、杏林镇马席村漳下组滑坡工程治理项目、绛帐镇凤鸣村崩塌治理项目、城关街道四南和四中组崩塌治理项目、城关街道聂堡村崖东和崖西崩塌治理项目、午井镇龙蹄村六组和八组崩塌治理项目、杏林镇东坡村刘家底组刘家底崩塌治理项目;续建项目1个,为包装用板材生产线建设项目。该项目由宝鸡雷泽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2200万元,目前已完成7000平方米厂房主体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及生产线安装和库房及地面硬化建设,累计投资1000万元,完成总投资额的45.45%,2025年将继续实施设备购置、安装及生活设施完善等工程。
5.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及时制定印发《扶风县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防治主体、防治重点和重点防治时段,与各镇街签订防治责任书落实责任。加强地质灾害隐患大排查和汛期值班,落实好地质灾害防治预报预警等各项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法,强化防治措施,把“人防+技防”“隐患点+风险区”“平战结合”等防治措施切实落实到防治工作各个环节,确保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及时有效得到处置,确保年度内不发生大的地质灾害人员伤亡事故,以“两个至上”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全力保障好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持续做好矿产资源日常监管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作。加强矿山企业日常监管,督促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等生产矿山企业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规范开采。依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充分利用恢复治理基金,加大矿区恢复治理力度,不断巩固和提升矿区生态恢复治理效果。加强矿山企业日常巡查检查,严肃查处越界开采、超层开采等各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切实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加快推进续建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工。
7.全面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质量和水平。在正常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房产权、林权等不动产权登记发证业务的同时,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持续深入做好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对县城新老区、各镇区历史遗留问题,继续采用“一楼一策”方案,力争全部解决到位。加强对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三、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当年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拟变动情况 |
1 |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部门本级(机关) |
|
2 |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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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扶风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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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风县土地勘测规划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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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扶风县地质环境监测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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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风县矿产资源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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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扶风县统一征地事务中心 |
|
四、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85人,其中行政编制37人、事业编制48人;实有人员77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44人。离退休人员43人,已全部移交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中心管理。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部门当年预算收入62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本部门当年预算支出62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本部门当年财政拨款支出629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增加466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294.42万元,较上年增加4661.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示例: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4.42万元,其中: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8.1万元,较上年增加6.7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资形成的缴费基数增加;
(2)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080599)1.84万元,较上年增加0.93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资形成的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加;
(3)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14.64万元,较上年减少0.87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行政人员减少;
(4)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02)19.63万元,较上年增加2.55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及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资形成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01199)1.28万元,较上年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人员的增加及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资形成的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6)行政运行(2200101)329.45万元,较上年减少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运行开支;
(7)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00199)5742.01万元,较上年增加5403.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8)住房公积金(2210201)73.57万元,较上年增加5.06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正常工资晋升、调资形成的缴费基数的增加。
(9)地质灾害防治(2240601)13.9万元,较上年增加13.9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了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4.42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872.59万元,较上年增加41.31万元,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升薪和调资;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80.89万元,较上年减少460.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运行开支;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3.78万元,较上年减少1.92万元,主要原因是领取遗属补助人员本年度减少。
资本性支出(310)5337.14万元,较上年增加5311.6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294.42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872.59万元,较上年增加41.31万元,原因是人员的正常升薪和调资;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80.89万元,较上年减少460.06万元,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严把运行开支;
其他资本性支出(503)3648.41万元,较上年增加3393.4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资本性补助(506)1688.73万元,较上年增加1688.73万元,原因是本年度列入预算的专项业务支出增加;;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9)3.79万元,较上年增加1.91万元,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2025年本单位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本单位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六、“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0.24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中心工作和人员结构未发生较大变化。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中心工作和人员结构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各项中心工作和人员结构未发生较大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培训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0.5万元(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培训计划。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九、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94.4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5.85万元,较上年增加0.4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人员的增加。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会议费:会议费是指单位为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活动召开会议所发生的一切合理费用,主要有场所租用费、资料费、交通费、进餐费、住宿费等。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