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扶风县召公镇中心幼儿园
2025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工作任务
三、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四、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绩效目标说明
九、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十、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规范幼儿园各项工作。
2.搞好幼儿入园教育工作,立足现有条件,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同时不断扩大服务范围,面向社会招生。
3.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建设建立科学、有效的用工制度和人事分配制度等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
4.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地实施素质教育,为幼儿一生发展打下好基础。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身心和谐发展,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5.与家庭、社区密切合作,与小学互相衔接,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共同为幼儿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6.为幼儿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使他们在快乐的童年生活中获得有益于身心发展的经验。
(二)机构设置
扶风县召公镇中心幼儿园下设办公室、党建室、后勤室、门卫室。
二、工作任务
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三条规定:幼儿园的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按照保育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遵循幼儿身心发展特点和规律,实施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
幼儿园同时面向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指导。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发展,增强体质,促进心理健康,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发展幼儿智力,培养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对环境的认识,培养有益的兴趣和求知欲望,培养初步的动手探究能力。
三、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上年底,本单位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7人;实有人员10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10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四、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当年预算收入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本单位当年预算支出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本单位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7.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54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7.54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学前教育支出(2050201)97.54万元,较上年减少80.28万元,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本单位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5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1)97.52万元,较上年减少54.96万元,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0.02万元,较上年减少1.95万元,主要原因是教师人数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单位无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第三部分 其他情况
五、“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及上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预算。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当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并已公开空表。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八、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本单位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54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九、公用经费情况说明
上年预算编列公用经费,今年预算还未编列公用经费
十、专业名词解释
1.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预算公开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