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为落实好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任务部署要求,我局结合交通运输环保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推动交通运输领域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一、落实工作责任情况
一是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系统各单位及局机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是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召开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12次,扎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三是按照《交通运输系统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2025年各项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四是利用机关单位LED显示屏、汽车站、公交、出租车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介,宣传有关环保方面法律法规及环境保护短视频,进一步提高群众对环境保护的知晓度、参与度。
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1.严格在建项目施工扬尘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交通在建项目施工扬尘监管工作,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要求,施工材料及渣土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防止跑冒滴漏;二是项目施工现场配备洒水车每天不定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抑尘;三是项目施工现场采取密目网覆盖等防治措施,进一步规范物料堆放,确保扬尘污染治理取得实效。
2.严控道路扬尘污染。一是进一步强化对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联合交管部门不定点检查和路面机动巡查等手段,严厉打击超载运输不安全行为和超限抛洒运输行为,共责令抛洒污染公路车辆加盖篷布27台次;二是严格执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23),坚持机械清扫和人工清扫的有机结合,持续加大县乡农村公路清扫保洁频次,做到专人每日一清扫,重点做好城乡接合部道路扬尘管控工作,有效提高了农村公路清扫质量,防止二次扬尘污染,清理代管省道及重要县乡公路的抛洒物、积土,清扫路面 1500余公里,清理水沟、绿化带内的垃圾230 余立方米;三是及时修剪沿线绿化苗木,做到沿线无杂草、路田分界明晰,巩固过境村镇环境治理效果,对养护作业过程中修剪的残枝、落叶及垃圾、杂物等集中进行清运,禁止进行焚烧,确保美化公路环境。
3.强化汽车修理厂(4S店)污染治理。一是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相关要求,加强汽车维修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指导各维修企业规范废弃物和有害垃圾分类处置,建立并实施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集中收集、分类存放、有效处理和保持环境整洁的管理制度;二是针对维修企业烤漆房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密闭空间喷涂工序等情况进行重点检查,2025年共检查维修企业58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0余人次,下发责令整改1份,均已整改到位;三是督促各维修企业严格落实5月至10月每日8:00 至20:00 喷漆房禁止喷漆作业错峰生产要求,严查重处汽修企业露天喷涂刷漆、VOCs废气未经收集治理直接排放等违规行为;四是组织全县维修企业负责人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和污染防治技术培训,提高企业的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组织培训1次,培训人员23人次。
4.积极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发展。以公共领域用车为重点持续推进新能源化,2025年更新新能源出租车16辆,新能源更新比例达100%。
5.强化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加大对过境危化品运输巡查力度,2025年全县未发生一起因公路运输危化品引起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6.持续淘汰高排放老旧柴油货车。根据《宝鸡市老旧柴油货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积极对接公安交警、商信、环保部门开展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工作,截至2025年底共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73辆(剩余涉法涉诉查封车辆1辆,省级部门认定实事淘汰),基本完成市级下达的74辆淘汰计划。
三、存在问题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衔接不顺畅、不到位,工作时效性、严肃性、统一性不强,各项措施落实不足;二是思想认识不够,部分在建交通建设项目和汽修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专项资金投入不够。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持续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精神,巩固现有成果,严格督查考核,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加强部门联动配合,继续抓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圆满完成交通运输领域环境保护各项任务。
1.加强公路养护管理,加大机械清扫力度,加大路面洒水力度,加强与城市道路保洁的无缝对接,加强绿化养护,控制公路扬尘污染。
2.加快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淘汰收尾工作,确保市级下达淘汰计划全面完成,进一步规范汽车维修企业固废存处工作。
3.加大宣传绿色低碳出行理念,完善公共交通供给能力,创建绿色出行活动,引导公众择优选择绿色出行方式。
扶风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