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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公示

来源: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5-04-15 08:08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已经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现将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兰郑长成品油管道扶风县段迁改工程项目临时用地,位于扶风县城关街道、段家镇、法门镇和杏林镇,总面积51.5890公顷,其中农用地50.6793公顷(耕地36.0256公顷含永久基本农田32.7894公顷,园地6.0185公顷,林地6.9527公顷,其他农用地1.6825公顷),建设用地0.8704公顷,未利用地0.0393公顷。该临时用地仅限用于管槽开挖、临时道路和推土区用途。此临时用地自2025年4月7日起至2026年4月7日止,使用期一年。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不得转让、抵押、交换、买卖、租赁或在该临时用地范围内进行违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使用期结束后,需在临时用地期满后1个月内自行拆除地上建筑物、构筑物,1年内按照已批准复垦方案完成上述用地复垦。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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