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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7年度扶风县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开始啦!

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22 16:37

切实做好2027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根据宝鸡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转发陕西省医疗保障局、陕西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做好2026-202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宝医保发〔2026〕50号)文件精神及我市相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且未享有国家其他医疗保障的公民,应当参加居民医保。

二、缴费标准

2027年度所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均执行统一的个人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400元征收。

特殊人员缴费标准:

(一)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给予全额资助,资助标准400元。

(二)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定额资助,资助标准320元,享受资助后个人承担部分80元由参保人员自行缴纳。

三、参保缴费及待遇享受

2027年度全市居民医保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6年10月20日起至2026年12月25日止。

(一)一般人员参保缴费政策

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费后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或集中缴费期以外时间参保缴费,执行长效机制关于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

(二)特殊参保缴费人员政策

1.符合条件的职工医保转为居民医保人员

参保人员已连续两年(含两年)以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在职工和居民医保切换参保关系,其职工医保中断缴费3个月(含)以内的,可不受缴费期限制参加居民医保,按规定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参加居民医保缴费之日起至12月31日或再次变更日,中断期间待遇可追溯享受;职工医保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居民医保待遇执行长效机制关于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

2.新生儿 

(1)新生儿出生当年及次年参加均不设待遇等待期。新生儿出生90天内由监护人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当年未在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当年内完成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

(2)新生儿出生当年如果仅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次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次年参保缴费后,待遇享受期为自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3)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且监护人在其出生之日起90天内为其参保缴费的,出生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政策规定予以报销。

3.大学生

在校及新入学大学生以学籍为依据,参保缴费后,如符合连续参保要求,在集中缴费期内参保缴费,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9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如不符合连续参保要求,执行长效机制关于待遇等待期的相关规定。

四、参保缴费渠道

(一)参保渠道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1. “线下”参保。须持本人户口本等户籍地有效证明、长期居住地公安部门制发的居住证,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村(社区)医保服务室、镇(街)医保服务站或县(区)医保经办中心办理参保登记。

2. “线上”参保。下载陕西医保手机App或微信、支付宝搜索“陕西医保”小程序,注册后在“服务-参保业务”子目录下,可为本人及他人办理参保登记,也可为本人办理停保业务。

(二)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选择自行申报缴费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办理缴费。

1.线上缴费渠道

(1)手机APP:中国银联(云闪付App)、微信(城市服务、光大银行“社保云缴费”、“陕西税务”和“宝鸡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陕西社保缴费)。

(2)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缴费渠道:缴费人可通过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宝鸡农信、邮储银行、招商银行)开发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渠道及自助终端设备办理缴费。

(3)共济缴费: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为近亲属缴费(注:此方式目前无法提供缴费票据,需票据者请通过其他渠道缴费)。

2.线下缴费渠道

(1)与税务部门协作的商业银行营业网点(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宝鸡农信、邮储银行):通过银行营业网点柜面办理缴费。

(2)税务大厅缴费渠道:缴费人持身份证或居住证前往税务机关的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五、缴费票据

(一)缴费人通过金融机构各渠道缴纳居民医保费的,以电子订单支付凭证、自助设备机打小票或者对应银行柜面打印的《陕西省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缴费专用票据》为缴费依据。

(二)缴费人通过“陕西税务”和“宝鸡税务”微信公众号、银联“云闪付”、光大银行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缴纳居民医保的,电子订单的支付凭证可以作为缴费依据,确需纸质缴费票据的,请通过银行柜面缴费并领取专用缴费票据或在缴费完成3日后前往参保地对应主管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打印完税证明。

(三)线上凭证获取方式。通过支付宝-陕西社保缴费-“历史记录/完税凭证”模块下载打印。

参保缴费中如遇到问题请拨打以下电话:

税务缴费咨询:0917-2791053

医保政策咨询:0917-5215607

                                      


                            扶风县医疗保障局

2026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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