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利害关系人:
宝鸡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项目拟建于扶风新兴产业园南环路延伸段北侧,东大街延伸段南侧,首期建设用地面积约795.357亩,二期建设用地约518.818亩。该项目总平面图于2024年12月审批通过,因企业生产需要,应建设单位申请,现变更该项目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变更后该项目规划建设厂房12座,综合站房2座,废料仓2座,仓库3座,宿舍楼6座(均为6层),综合楼2座(分别为2层和4层),门卫室4座,水泵房与地下水池、废水站、垃圾房、变电站、食堂各1座。总建筑面积666807.86㎡,计容建筑面积938916.63㎡,容积率1.07,建筑密度54.65%,绿地率5%。
现已办理该项目12个单体建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分别为2、3号厂房,4、5、6号宿舍楼,2号综合楼,综合站房一、二,水泵房与地下水池,废料仓一,动力站,食堂二。上述12个单体建筑中动力站和食堂二因企业生产调整的需求暂时未进行建设,且已在变更后的总平面图设计方案中明确取消。其余的 10 个单体建筑,其建筑面积、建筑层数以及所处位置均与原审批的总平面图设计方案保持一致,未发生变动。
为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及监督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规划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按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变更后的总平面图设计方案在项目现场及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各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或建议,并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自然资源局反映。
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纪玉佳 联系电话:0917—5215906
邮箱:ffgtkjgh@163.com
办公地址:扶风县自然资源局(南一路与西一路交叉口东北150米)
附件: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项目总平面布置图
扶风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8日
20250702 扶风县新能源乘用车零部件项目总图(1-4-5号厂房)-总平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