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设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8月 15 日 — 2025年8月 21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978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5年8月15日
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基本情况
入河排污口 名称 |
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入河排污口 | |||||
入河排污口 排放位置 |
所在行政区域: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关街道东坡路 | |||||
排入水体名称:小韦河 | ||||||
所在流域:黄河流域 | ||||||
所在流域控制单元及水质目标:漆水河控制单元,Ⅲ类水质 | ||||||
所在水功能区及水质目标:未划分水功能区 | ||||||
经度:107.883611°E,纬度:34.350278°N | ||||||
设置审批类型 |
¨新建 ¨改建 þ扩大 ¨ 其他 | |||||
建成时间 |
1999年 |
入河方式 |
þ明渠 ¨管道 ¨泵站 ¨涵闸 ¨箱涵 ¨其他 | |||
排放方式 |
þ连续¨间歇 | |||||
入河排污口截面信息 |
¨圆形截面:d= m,S= m2 | |||||
þ矩形截面:L×B=11.5m×1m,S=11.5m2 | ||||||
¨其他形状截面;S= m2 | ||||||
申请的入河排污口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水量、污染物排放总量 |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年污水排放量(t) |
年污染物排放总量(t) | |||
COD |
50 |
6012000 |
300.6 | |||
NH3-N |
8 |
48.09 | ||||
TP |
0.5 |
3.006 | ||||
入河排污口 分类 |
排污单位信息 | |||||
工业及其他各类园区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 |
单位名称 |
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 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王周权 | ||
详细地址 |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城东坡路003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10324221493232K | |||
单位性质 |
民营企业 |
行业主管部门 |
/ | |||
行业类别 |
2221机制纸及纸板制造 |
污水类型 |
工业企业废水 | |||
联系人 |
李诚 |
联系方式 |
139*****598 | |||
取用水量(万t/年) |
/ |
污水处理工艺 |
混凝沉淀+预酸化→UMAR→氧化沟+芬顿氧化池+中和脱气 | |||
污水日排放量(t) |
18218 |
污水年排放量(万t) |
601.2 | |||
排放标准 名称 |
①《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B 61/224—2018) ②《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
排放限值 |
①表2其他单位水污染排放限值 ②表2制浆和造纸联合生产企业限值 | |||
厂界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及水量、污染物排放总量 | ||||||
污染物种类 |
排放浓度(mg/L) |
年污水排放量(t) |
年污染物排放总量(t) | |||
COD |
50 |
6012000 |
300.6 | |||
BOD5 |
20 |
120.24 | ||||
NH3-N |
8 |
48.09 | ||||
TN |
12 |
72.144 | ||||
TP |
0.5 |
3.006 | ||||
氟化物 |
8 |
48.09 | ||||
硫化物 |
0.5 |
3.006 | ||||
申请理由: 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原生产规模为13.6万吨产品,年排水量为401.2万吨。企业已建20000m3/d污水处理站,其取得原入河排污口编号为610324C01。2013年新增10万吨产品,新增污水排水量。本次论证为总生产规模为23.6万吨产品,年排水量为601.2万吨。故申请现有排污口扩建事宜。 根据入河排污口设置对水域水质的影响分析可知,本项目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入河排污口不会对水功能区(水域)水质造成影响,对小韦河的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本污水处理站的建设从源头有效减轻生产废水直排对小韦河的污染,从而改善区域水环境。本项目已运行多年,为扶风县的环境、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于陕西法门寺纸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厂区围墙西侧小韦河左岸,地理坐标:坐标东经107.883611°,北纬34.350278°,排放方式为连续,入河方式为明渠。废水排放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2其他单位水污染排放限值规定和《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标准限值。本项目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因此本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行。 |
注:根据《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上述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