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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关于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期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09-01 14: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 9 月 1 日 — 2025年 9 月 5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5年9月1日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报告类别

受理依据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干混砂浆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冀东海德堡(扶风)有限公司厂区内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中陕核工业集团综合分析测试有限公司

报告表

备案文件

企业拟投资1128万元,依托原二线包装线建设一条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生产线,其中包含普通砂浆20万吨和10万吨特种砂浆。普通砂浆实现一键启动定值灌装,特种砂浆从包装到覆膜实现自动化作业。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主要是干混砂浆楼建设、新建钢结构厂房以及生产设备、环保设施的安装。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运输和施工扬尘、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噪声来源于施工机械、工具和运输车辆在运行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建筑垃圾、废包装、生活垃圾等固体废物。因本项目建设采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现场无散料堆放,避免了现场搅拌的噪声、粉尘、污水等污染。本项目施工期较短,且在施工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标准规定施工,可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水泥输送粉尘、机制砂卸料(上料)、混合搅拌、包装系统、筒仓粉尘、运输车辆动力扬尘、运输车辆尾气等。本项目普通水泥输送系统设置有封闭管道直连布袋除尘装置;在机制砂卸料(上料)、混合搅拌、包装系统产生的粉尘经砂仓顶的收尘器统一收集,粉尘进入上部混合砂仓内;在每个粉仓顶均设置收尘器,粉尘回到各自系统;运输扬尘采取洒水降尘。经计算分析,项目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均处理达标后排放。②水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出厂车辆冲洗废水,废水污染物主要为SS,废水经洗车平台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③声环境: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来源于概率筛、皮带输送机、混料机、包装机、空压机、风机等各类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设备噪声,主要噪声源通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以及合理的布置产噪设备等措施后,本项目的各生产设备在正常工况运行状态下,厂界四周噪声值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项目运营期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④固体废物: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洗车沉淀池沉渣、废布袋,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含油抹布、手套。洗车沉淀池沉渣经收集后进入黏土库,综合利用;产生的收尘器滤袋送本厂区水泥窑协同进行入窑处置;废机油等暂存于厂区已建设的规范化危废贮存库后,送本厂区水泥窑协同处置固废项目入窑焚烧。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报告类别

受理依据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等加工项目

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绛帐镇仵康村

陕西天祥鸿福建材有限公司

陕西庆鑫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表

备案表

企业租赁陕西拓之邦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原陕西省扶风县冶炼化工厂院内)西北角空地,占地3300平方米,投资200万元,建设建筑材料、水泥制品等加工项目。年产预拌混凝土9万m3/a,同时配套相关环保设施。

(2)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作业按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及《宝鸡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施工过程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农田施肥,施工废水全部回用;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减少噪声影响周边环境;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依托厂区生活垃圾桶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建筑垃圾及弃土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做覆土使用或运送到指定的建筑垃圾收纳场地。

(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环境:本项目封闭搅拌楼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5m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941-2018)。本项目的2套水泥筒仓和1套粉煤灰筒仓的仓顶各设置1套脉冲式袋式除尘器处理,车间封闭、车间内设置喷雾抑尘等措施治理后,排放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②水环境:项目营运期间初期雨水收集后用于生产,项目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洗车,罐车洗罐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搅拌工序,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肥田。③声环境:项目运营期产生噪声搅拌机、砂石分离机、水泵等设备,企业经厂房隔声、基础减震、门窗密闭等措施后,厂界昼间噪声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不生产)。④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固体废物(收集粉尘、实验固废)收集后全部回用于搅拌生产。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抹布等收集至厂区的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备注:2个项目文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信息来源: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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