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 11 月 7 日 — 2025年 11 月 13 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5年11月7日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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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别 |
受理依据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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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乙烯管材制造项目 |
扶风县天度镇南阳鲁绛公路东侧 |
陕西金泰王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寄裕达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备案文件 |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6428m2,新建1座标准化生产车间,在生产车间内新建10条生产线及配套的附属设施,其中6条聚乙烯管材生产线、4条钢丝网骨架生产线。并对现有办公用房、仓库、检验室、门房等进行建筑结构加固、屋面防水和防漏等改建,对厂内南侧约2750m2的厂区地面进行混凝土硬化。投产后形成年产2800tPE塑料管、1200t钢丝网骨架的生产能力。 |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气做到六个100%,防止扬尘产生,施工现场全封闭设置围挡墙;施工废水设置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噪声加强施工时间管控,施工场地优化布局,减少噪声影响周边环境;固体废物统一收集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运行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环境:热熔挤出废气经包围型集气罩(四周设置软质垂帘围挡)收集后,通过管道送至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②水环境:生产冷却采用喷淋冷却,冷却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周边农户清运肥田,不外排。 ③声环境: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PE塑料管和钢丝网骨架生产线的各类设备运行,包括自动拌料机(带烘干功能)、吸料机、挤出机、真空泵、激光喷码机、牵引机、切割机、钢丝缠绕机、冷却塔、风机、水泵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基础减振及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营运后各侧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本项目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和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含油抹布、吸油棉及手套分类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内,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塑料边角料、废钢丝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分类集中收集后,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点,定期外售物资回收公司。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清运处理。 |
备注:1个项目文档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