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金属废弃包装桶热解处置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名称:金属废弃包装桶热解处置综合利用项目
2、项目建设地点: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北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
3、建设规模及内容:根据公司目前危废金属废弃包装铁桶待处置量,计划购置安装箱式电阻炉两台,热解过程产生的废气、残渣及清洗废水均入窑焚烧处理,实现处置金属废弃包装桶能力1700个/班次,全过程零排放资源化处理。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工
通讯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扶风县天度镇闫马村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电 话:0917-5359169
邮 箱:ks886@126.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董工
电 话:186****1270
邮 箱:390048020@qq.com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兴泰七街168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Z6tR_LMoKvOV8AJB94gkjA?pwd=hryu
提取码:hryu
公众可填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在公众意见表中,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2、以书信、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陈述自己的意见。
3、以书面形式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陈述自己的意见,并转交建设单位。
六、公示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冀东海德堡(扶风)水泥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2日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