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9月15日 — 2026年9月20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17—5211565 5217820
传 真:0917—5211565
通讯地址:扶风县城新区西大街宝鸡市环境保护局扶风分局
宝鸡市生态环境局扶风分局
2026年9月15日
项目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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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别 |
受理依据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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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能系统与新能源汽车熔断器关键零部件(管壳)制造项目 |
扶风县城新区环城南路东延伸段坐南扶风县九鼎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院内第2幢(2#生产车间) |
咸阳华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陕西庆鑫时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备案文件 |
主要建设内容为投资3000万元,租赁厂房8200m2,建设成一条智能化系统化、自动化的工业电子及管壳(类)生产线,年产汽车电子熔断器管壳产品3000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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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机械产生的噪声,拟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减少噪声影响周边环境;固体废物统一收集清运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厂区环卫部门负责处理。 运行期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①大气环境:项目拌料、钻孔攻丝产生的颗粒物,企业拟在拌料设备、钻孔攻丝设备上方设置收集设施,将收集后的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相关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烧结炉产生的有机废气,企业拟在每台烧结炉上方布置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水旋塔降温+干湿分离装置除湿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处理经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 T1061-2017)中相关标准要求。②水环境: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扶风县绿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水磨工序、清洗工序生产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③声环境: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设备运行噪声,企业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罩、进排风口管道安装消声器等相应措施后,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包装袋、废砂轮片统一收集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废料、不合格产品、沉淀池压滤池渣全部收集交于原料厂家回收处置;布袋除尘器收尘灰收集直接回用生产环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等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贮存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