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 > 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

关于对李宝刚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2-04-26 07:58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2〕5号 

关于对李宝刚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一路坐北宝鸡扶风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华府住宅小区10号楼西1单元4层西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李宝刚,证书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665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84.91平方米。

李宝刚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665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4月26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打印 关闭
上一篇:关于办理县城老区北大街坐西罗永辉院内房屋首次登记的公告
下一篇:关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不动产权证明的遗失声明

主办: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陕ICP备12002704号 网站标识码:6103240002

陕公安网备61032402000143号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版本以上浏览器访问

主办:扶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