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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赵秋过继承刘向辉和赵秋过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5-27 14:37

扶不动产承字〔2022〕7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一路坐北宝鸡祥云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祥云华府住宅小区7号楼1单元5层西北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刘向辉和赵秋过,证书号为“陕(2021)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0352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35.34平方米。刘向辉于2021年11月18日死亡,现妻子赵秋过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赵秋过继承刘向辉和赵秋过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5月27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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