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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王宗文继承王永寿房产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9-13 09:28

扶不动产承字〔2022〕19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县城新区南二路福兴苑住宅小区东区一区3号楼4单元3层东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为王永寿,证书号为“扶风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3922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19.48平方米。王永寿于2014年4月13日死亡,现其儿子王宗文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

对王宗文继承王永寿房产的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确权登记。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2年9月13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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