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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杨志强不动产权证书(房产证)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3-08 10:44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5号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北二路坐北罗马花园住宅小区6号楼1单元9层3号房屋,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房产所有权人为杨志强单独所有,证书号为“陕(2017)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2118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49.32平方米。

杨志强因保管不慎,将证号为“陕(2017)扶风县不动产权第0002118号”证书遗失,现声明该证书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3月8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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