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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颜吉亮不动产证明的遗失声明

发布日期:2023-06-19 14:13

扶不动产证遗声〔2023〕16号

关于对颜吉亮不动产证明的遗失声明

相关利害关系人:

位于扶风县城新区文景花园住宅小区7号楼16层A号不动产权证明,扶风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登记证明所有权人为颜吉亮单独所有,证明号为“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817)号”,房屋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为127.06平方米。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扶风县支行因保管不善,将陕(2019)扶风县不动产证明第0000817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现声明该证明作废。对遗失声明有异议者,请于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扶风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地址:扶风县城新区北大街西侧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电话:0917—5212335)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补发新证书。

特此声明

扶风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3年6月16日

信息来源: 扶风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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